青海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发布

24.10.2016  17:10
  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海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立足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科技发展现状,总结了我省“十二五”科技工作进展及成效,分析了当前及“十三五”时期科技创新工作面临的机遇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十三五”时期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战略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确定了“到2020年具有青海特色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初步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这一总体目标,同时提出了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科技人员总量达到3万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达到25个等具体目标。
  《规划》提出了构建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现代生物、现代农牧业、生态环保、高原医疗卫生、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八大绿色产业技术体系”,明确了产业技术创新的方向和重点内容;提出实施特色产业、生态环保、农牧业、科技惠民、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等“五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着重强化研发平台基地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功能,提升科技有效供给,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科技供给不足等问题;提出推进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科技与金融结合、区域科技创新、科技交流合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等“八项重大科技行动”,着力改善科技创新环境,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出构建高效的科研创新体系、建立多元化投入新机制、健全分类创新评价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等五个方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方向和具体任务,着力解决制约我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
  《规划》围绕“十三五”科技发展战略部署,通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科技政策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绩效考评机制,保障科技创新各项工作的推进,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