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税局“金税三期”系统热点问题解答

15.09.2015  13:02

  1.什么是金税三期工程?
      答:金税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电子政务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十二金”工程之一,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建立基于全国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依托计算机网络,省一级税务局集中处理信息,覆盖所有税种、税收工作重要环节、各级国税局、地税局并与有关部门联网,包括征收管理、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决策支持系统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自1994年开始,历经金税一期、金税二期、金税三期工程建设,为我国税收工作取得巨大成就和不断进步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2.问:2015年10月征期截止至哪一天?
      答:为尽可能减少金税三期系统上线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2015年10月份征期调整为2015年10月8日至10月23日, 如遇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可顺延征期。
      3.问:按照青海省国税局、地税局的联合通告,2015年10月8日重新开通涉税(费)事项的办理,纳税人办税需要注意什么?
      答:(1)届时部分涉税(费)业务填制的表证单书会根据金税三期系统要求而变化,税务机关已做好新表单的印制工作,请纳税人办理业务时注意表单的更新。
(2)由于系统切换期间延缓了部分涉税业务的办理,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初期办税服务厅业务量及纳税人轮候时间可能会有所增加,可能会出现业务办理集中、办税拥堵的现象。建议纳税人合理安排,在业务事项允许的前提下,推迟办理或采取预约办税方式,避免办理业务过于集中。  
      4.问:原已提交税务部门的涉税(费)事项申请,税务机关未办结的,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吗?
      答:纳税人已提交的涉税(费)事项申请资料齐全,税务机关将做好相关涉税信息在新旧系统间的迁移和补录工作,不需要重新提交。
      5.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如果出现网上申报无法使用的情况,该怎么办?
      答:纳税人可以到各个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或预约办理, 也可联系网上办税服务商客服电话咨询。
      6.问:纳税人已在前台办理申报缴税手续,但发现银行账户并没有扣款,那么办税业务是否完成?
      答:在系统上线初期,可能会出现联网缴税系统故障,导致暂时未能成功办理实时扣款。只要纳税人已在前台办理了申报缴税手续,核心征管系统即已记录纳税人的申报情况,待系统问题解决后会自动扣款缴税。请纳税人提前为扣税账户备足款并留意账户余额变动情况。
      7.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抄报税期限是否与征期一致?
      答:2015年10月份,国税征管的税费的征期统一调整为10月8日至10月23日。但要注意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抄报税期限与征期不一致,抄报税期限为2015年10月21日,请相关纳税人按期完成抄报税。
      8.问: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抄报税需注意哪些问题?
      答: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在2015年10月21日前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抄报税、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抄报税工作。2、对需在2015年10月15日至23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10月15日前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抄报税工作。3、对需在2015年10月19日至23日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10月19日前完成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抄报税工作。
      9.问:在系统切换期间,除增值税抵扣凭证可以在网上认证外,税务机关是不是暂停对外办理其他所有涉税事项?
      答:在系统切换期间,纳税人仍可进行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认证和抵扣(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上述增值税抵扣凭证需认证的,可以通过方为税控系统进行网上认证。
      10.问:新旧系统切换停机期间,纳税人可以正常开具发票吗?
      答:新旧系统切换不会影响纳税人开具发票。无论是使用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开票的纳税人还是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票的纳税人,均可以正常开具发票。
      11.问:金税三期系统中普通发票验旧如何操作?
      答:金税三期系统的验旧操作较之以前更简便,可以通过开票软件纳税人端口按照金税三期系统的数据导出格式,自动导出验旧数据(数据为发票存根联数据、发票汇总验旧数据)。之后在办税服务厅完成发票验旧。
      12.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出口企业还要在金税三期系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的认定、变更和注销业务吗?
      答: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出口企业不需要在金税三期系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的认定、变更和注销业务,仍统一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内办理即可。
      13.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网上办税大厅的操作是否有变化?
      答:网上办税大厅大多数操作没有变化,但需注意:
1.使用网上办税大厅进行申报时,导入文件应采用金税三期系统要求的最新样式。
2.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网上办税纳税人客户端需要升级后才能使用,请纳税人按照提示在线升级或登录青海国税门户网站(http://www.qh-n-tax.gov.cn/)、青海省地税门户网站( http://www.qhds.gov.cn/ )相关栏目手动下载升级包及操作手册。如遇业务系统(软件)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请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相关业务或待业务系统(软件)恢复正常后办理,也可联系网上办税服务商客服电话咨询。

  14.问:青海省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升级后,纳税人原来的发票数据是否需要补录?
      答:纳税人可以在青海省国税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新版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安装时如果不改变安装路径,原发票数据不会丢失,无须补录。为防止数据丢失,建议安装新版系统前先将发票数据进行备份。
      15.新旧税收管理系统切换,车辆购置税恢复办理时间如何安排?
      答:2015年10月8日起,金税三期系统正式启用,青海省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在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恢复办理。
      16.2015年地税系统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对纳税人的影响有哪些?
      答:(1)部分涉税(费)业务填制的表证单书会根据金税三期系统要求而变化,尤其是申报表方面的变化,原来我省地税部门采用的是通用申报表,一张申报表各税(费)通用,而金税三期系统中按照总局的要求,采用一税一申报表的方式。因此请纳税人办理申报及其他涉税业务时注意表单的更新,按表单要求准确填写;(2)由于系统切换期间延缓了部分涉税业务的办理,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初期办税服务厅业务量及纳税人等候时间可能会有所增加,可能会出现业务办理集中、办税拥堵的现象,建议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在业务事项允许的前提下,推迟办理或采取预约办税方式,避免办理业务过于集中;(3)由于金税三期系统中对纳税人的编码采用了全国国、地税系统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因此在我省地税部门登记的纳税人,原有的税务管理码一律要进行变更,网报纳税人的三方协议需要重新签订,发票领购簿要进行更换等等。
      17.金三系统中,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代开发票销售额3万元以下发票是否需要预缴税款?
      答:固定业户不需要预缴税款,按月累计缴税;散户是按次缴税,500元以上需要预缴税款。
      18.个体工商户领购的发票是否每月都需要缴销?
      答:不需要每月缴销,但每月开具的发票都需要验旧。
      19.我省税务系统是如何推行金税三期工程的?
      答:我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实施方案要求,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青海国税金税三期试点上线领导小组,从相关处室和各基层局抽调业务、技术骨干,采取集中人员、集中场所、集中时间方式组织进行初始化、数据迁移、岗责设置、业务流程配置、测试演练和培训指导全省国税系统上线推行工作。先行在西宁东川工业园区国地税局、西宁市大通县国地税局进行小范围双轨运行,逐步扩大到全省双轨运行,期间进行真实业务数据全量同时录入新旧系统,并加以分析比对,收集、汇总、解决双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全省税务系统双轨运行情况,制定青海省税务系统《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单轨运行割接方案》。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后,组织实施系统单轨运行割接各项工作,并向纳税人发布公告,按期实现全省税务系统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单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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