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推行赔偿先付制度

09.11.2016  04:07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青海省工商部门获悉,近日,我省全面推广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今后省内部分商场、市场和网络交易、电视购物平台都将逐渐作出高于法律法规的消费维权承诺,赔偿先付。

  据了解,自今年3月起,青海省工商局“12315”率先在全省消费环节启动“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目前,青海省132家经营者已经推进“两项制度”。目前,这些推进单位全面开展“两项制度”宣传培训,签订承诺书,设立投诉站,各项制度落实、程序和方式上墙公示等工作。“两项制度”是指青海省将从2016年至2020年,基本建立社会协同共治消费维权的新机制,推进“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全覆盖。其中,推进经营者首问制度是指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经营者要依照“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和保证质量、诚信经营”的原则,主动承担首问责任,快速解决消费诉求。

  据青海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进“赔偿先付制度”是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要依照“及时受理、快速协调、先行赔付、事后追偿、杜绝推诿”的原则,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职责,妥善处理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