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构建医疗联合体指导意见》近日出台

03.07.2015  10:59

   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为积极构建以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为基础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机构的作用和功能,让群众就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的《青海省构建医疗联合体指导意见》明确,今年我省构建医疗联合体。

  我省以省、市(州)级医院为核心,探索建立医联体运行新机制。通过医联体内管理、技术、人才等资源的纵向、横向流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格局。医联体的组建采取区域医联体、技术协作和县乡村一体化等模式。区域医联体模式以省、市(州)公立医院为主体,以章程为共同规范,以管理为联结纽带,通过开展纵向管理帮扶、技术合作、人才交流、设备支持等多种形式,形成省、市(州)、县、乡四级联动的区域医疗服务新格局。技术协作模式突出学科专业特色,以技术合作为主,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双向转诊等制度,促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县乡村一体化模式建立更为紧密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努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