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26.05.2014  19:03

              5月26日上午,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何、邓本太、昂毛、曹文虎、马伟、曹宏,秘书长蔡德贵及委员共47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沈何副主任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杜捷作关于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事项情况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建军作关于《青海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新会作关于《青海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建军作关于《青海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邮政管理局局长孙海伟作关于《青海省邮政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委书记贾应忠作关于《青海省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年)》的说明,玉树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钊作关于《玉树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的说明,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永魁作关于《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说明,门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柏林作《关于修改〈门源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的说明,互助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辛海忠作关于《互助土族自治县森林管护条例(修订)》的说明,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高大伟作关于检查《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党明德作关于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发行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
              会议印发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青海省邮政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青海省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年)》的审查意见,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玉树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的审查报告,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审查报告,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门源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的审查报告,省人大农牧委员会关于《互助土族自治县森林管护条例(修订)》的审查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发行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的审查报告。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匡湧,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办公厅有关部门负责人;省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省总工会、省邮政管理局负责人;西宁市、海东市、各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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