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09.02.2015  15:49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开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在省委正确领导、最高法院有力指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认真贯彻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定职责,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完成了繁重复杂的审判任务,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新贡献。省高级法院受理案件1408件,办结1244件,同比分别上升60.4%和61.3%。全省法院受理案件57560件,办结53176件,同比分别上升22.9%和21.2%。

          一、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刑事审判工作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全省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023件,同比上升15.1%,判处6240人。审结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69件,判处1219人;审结走私、毒品犯罪等案件282件,判处382人;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35件,判处192人。

        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做到旗帜鲜明,严格依法办案,严把程序关、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煽动、蛊惑、组织自焚的犯罪分子,以故意杀人罪、煽动分裂国家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对一批搞分裂破坏的犯罪分子判处刑罚。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始终将死刑案件质量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死刑案件的核准率已连续五年保持100%。坚持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对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兑现从宽政策,判处缓刑1318人,免予刑罚81人。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坚决杜绝冤假错案,共宣告8人无罪,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犯罪等活动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以案说法,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方针,依法判处318名未成年罪犯刑罚,加强回访帮教工作,促使未成年罪犯及时得到矫治。

        二、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

        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1682件,同比上升20%,标的额11.5亿元。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11590件,维护家庭、邻里和睦;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265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763件,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流动;审结人身损害、医疗、交通事故损害纠纷等案件1493件,保护群众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审结涉农牧案件49件,保障农牧民权益;审结资源环境类案件30件,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认真办理商事案件。全省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9382件,同比上升37.5%,标的额47.4亿元。审结商事合同纠纷案件6862件,倡导诚实信用的契约精神;审结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纠纷等案件1255件,维护正常开发建设秩序。省高级法院开展专题调研,统一玉树重建中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审理意见;审结金融纠纷案件52件,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审结企业兼并、股权转让等案件41件。依法精心审理贤成矿业公司破产重组案,推动其成功转型。

        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全省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6件。加大对网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制裁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科技创新发展。

        做好诉讼调解工作。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尊重双方当事人选择,优先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通过调解和撤诉方式办理的一审案件占70.7%。指导、支持人民调解工作,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大量矛盾解决在基层。

        三、围绕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审判工作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全省法院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96件,同比上升32.4%。审结的案件中,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130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89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22.5%;协调撤诉的95件;依法作其他处理的82件。

        改进行政审判方式。进一步简化行政案件立案手续,畅通行政相对人诉求表达和救济渠道,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严格审查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注重争议的实质性解决。认真执行国家赔偿法,健全国家赔偿工作机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件。

        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做好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工作,针对一年来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机关管理和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行政机关派员出庭应诉率为20.2%。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8.6%,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

        四、围绕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加强执行工作

        强化强制执行措施。全省法院执结各类案件8334件,同比上升13%,执行到位金额7.4亿元。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872名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人名单,对其中未履行义务的69人通过省内媒体向社会曝光,共有82人主动履行了执行义务。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2127件(次),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242人拘留、对10人罚款。

        开展执行专项活动。在“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中,清理出207件涉民生案件,已全部执结。在“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和“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活动中,共清理出一年以上未结案件6102件,已执结1207件,执行到位金额3.2亿元;从中发现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88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落实执行工作强制性和规范化、信息化要求,总体规划,加快建设。省高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已基本建成,具备统一管理、统筹调度,远程指挥、快速反应,信息公开、流程管理功能;发挥执行协调联动机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合力解决执行难;与协助执行单位建立被执行人财产“点对点”查控系统,实现相互协助查询和信息共享。规范司法拍卖程序,创新工作模式,通过网络进行拍卖,降低拍卖成本,提高债权清偿率。

        五、围绕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强立案信访工作

        规范立案工作流程。全省法院立案受理各类一审案件38418件,同比上升25.1%;二审案件3371件,同比上升28.1%。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即时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加快案件流转,缩减办案周期,开展立案调解,及时化解纠纷。

        解决涉诉信访诉求。制定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健全涉诉信访案件依法终结制度。审查办理信访部门移交的进京涉诉信访案件64件,已化解53件;还核查办理了中央巡视组交办的18件群众涉诉信访案件。共接待群众来访929人(次),同比上升3.9%。各级法院领导干部接访219件(次),上访人息诉128件,进入诉讼程序66件,分流处理25件。

        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加强便民场所设施建设,完善诉讼服务功能。省高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挂牌成立,在整合和规范诉讼引导、信访接待、查询咨询、网上立案、网上信访、投诉建议等各项诉讼服务功能基础上,推出了全员导诉、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新的便民服务举措。开展节假日预约办案、巡回审判,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编印《汉藏对照诉讼指南》系列手册,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17.3万元,向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06万元。

        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畅通群众依法参与、监督审判工作渠道。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增选人民陪审员447人。目前全省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951人。扩大参审案件范围,规范参审方式和程序,加大培训力度,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占全省基层法院审理案件的10%以上。

        六、围绕确保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工作

        拓展司法公开范围。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开通审判信息网,开发执行信息短信发送平台。全省法院共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2万余份。每个法院都已建成中国法院网地方频道,并开通微博,进行庭审微直播活动31次。省高级法院微博被人民网评为“全国十大公检法政务微博”,被腾讯网授予“西北政务微博影响力奖”。举行国家宪法日法官宣誓活动,举办法院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走进法院、旁听审判,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办案责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推进审委会委员参加合议庭办案制度。全面实行量刑规范化,修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形成科学完善的量刑指导体系。稳步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及发挥拘役刑教育矫治作用改革。轻微刑事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7天,提出上诉案件仅占0.7%。西宁市中级法院、城西区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采取环境资源案件民事、行政“二合一”审判方式。

        实行网上办案。积极开展信息化深度应用年活动,不断提升法官和工作人员信息化应用能力。去年,省高级法院带头基本实现网上办案,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案件质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录入案件信息;分案、阅卷在网上进行;案件开庭、听证应用数字法庭系统,做到每庭必录,裁判文书自动生成和校对;纸质档案与电子卷宗在规定时间内同步归档;定期对办案进度、审限管理、结案效率进行通报。集中补录、补正了2011年以来的13余万件案件信息。全省法院实现了数据统计自动生成、实时更新,并与最高法院数据统计系统对接。建成使用刑事案件被告人远程视频提讯和涉诉信访当事人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今年将在全省各监狱全部建成减刑假释案件数字法庭。

        做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已经启动。省高级法院及时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和23项配套措施。6个试点法院按照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围绕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体制等任务,开展为期半年的先行试点,为全省法院整体试点积累经验,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强化监督指导和审判管理。依法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健全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信息反馈机制。依法审理再审案件122件,同比下降7.6%。再审改判案件共46件,占生效裁判的0.1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严格把握实体条件,规范审判程序,对案件信息进行公示,依法对5600名罪犯减刑。省高级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208件,公开开庭审判率为62%。定期研判审判运行态势,对关联经济社会发展的案件数据进行提炼和分析,形成专报,引起省委领导重视。开展案件庭审观摩,对上网裁判文书质量进行评查,对法官办案绩效定期考核。点名通报评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的占91%,二审后占96.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9%,总体案件正确率为95.2%。

        七、围绕提高保障水平,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理想信念、群众路线、核心价值观和司法理念教育,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省高级法院作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制定的21项整改措施全部整改完毕,院领导分赴基层法院加强指导,搞好两个批次活动的衔接带动。全省法院把集中整治“六难三案”问题、落实“政法干警八项禁令”作为重点,狠抓正风肃纪,促进法院队伍纪律作风不断好转。

        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18期,邀请68名专家学者、资深法官授课,共有1101人(次)接受培训。连续第6年举办集中培训周,全省法院2000余人通过网络视频参训。还选送211人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对口援助省(市)各类培训班51期。继续开展双语法官培养,6年来累计培训双语法官350余人(次)。经最高法院批准,成立“全国法院藏汉双语法官青海培训基地”,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亲自揭牌。注重培育弘扬典型,一年来,全省4个法院和9名法官受到最高法院表彰;8个法院和22名法官受到省高级法院表彰。

        推进法院人事管理。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探索符合法院实际的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和队伍管理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切实履行好职责。在有关部门支持下,全省法院分三批公开考录公务员512人。省高级法院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提任、转任处、科级干部42人。

        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认真落实法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行司法巡查常态化工作制度,探索中级法院之间交叉巡查新模式,向当地党委反馈巡查结果,责成被巡查法院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全省法院共有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将人民法庭建设作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健全人民法庭工作档案,加强业务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明确了全省人民法庭职级定位,解决了部分基层法官的职级待遇问题。改善基层办案办公条件,共争取2亿元中央专项资金投入信息化、物质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北京等6省(市)法院深化对口援助我省6州法院工作。

        八、围绕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监督工作

        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逐条落实代表审议意见。执行重大工作安排、重要活动部署报告备案等制度。密切与人大代表联系,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审判、座谈1233人(次),走访643名代表。办复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关注案件18件。

        接受政协监督。通过多种方式向政协、各民主党派通报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省高级法院制定改进措施,落实省政协关于司法公开工作调研和专题协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委员联络工作,邀请各级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座谈等882人(次),走访555名委员。办复委员提案和其他事项10件。

        接受检察机关监督。与省检察院研究制定深入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对待检察建议,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审结抗诉案件32件。

        接受当事人和社会舆论监督。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在青海法院网开设“院长信箱”和“给大法官留言”专栏,认真办理36名当事人留言并及时答复。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省委加强领导、省人大加强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在盘点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深切感到全省法院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受理案件数量激增,案件类型增加,矛盾对抗性强,审判任务日益繁重。随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将由审查制改为登记制,案件数量还会大幅攀升,压力很大;二是少数法官和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不强,特别是信息化应用能力不适应审判工作需要。有的作风不佳、纪律涣散,个别人司法不廉甚至违法办案;三是司法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涉诉信访案件终而不结、出口不畅问题仍然存在,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此外,一些法院案多人少矛盾仍很突出,许多基础工作需改进和加强。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继续争取各方面支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推动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的神圣职责,牢牢抓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历史机遇,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实现“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战略目标提供有力司法支持。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第一,着眼服务保障,充分有效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坚守法治精神,推进严格司法,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审理好经济领域各类案件和环境资源案件,主动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平稳健康发展。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充分运用各类强制措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着眼深化改革,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法审理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案件,保障改革措施顺利实施。全力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保试点取得成功。在发展和扩大以往改革成果基础上,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健全保障严格司法的办案责任制,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不断巩固和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第三,着眼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决不让群众打不起官司,让当事人无论胜诉败诉都明明白白。发挥好诉讼服务中心的作用,热情周到为当事人服务,保障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加强巡回审判,方便群众就近诉讼。

        第四,着眼公正司法,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法治信仰,坚守职业道德。从严监督、从严治长,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和领导干部的模范表率作用。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切实提高法官和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铲除司法腐败。

        第五,着眼科技强院,推进信息技术深度应用。适应信息技术革命与新媒体环境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信息化深度应用年活动,切实提高应用能力。以网上办案、网上办公为工作载体,建设与最高法院有效链接、统一管理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系统、裁判文书发布系统。坚持硬件建设与深度应用相结合,强化信息技术对法院工作的支撑作用。

        各位代表:新要求开启了新征程,新形势必须有新作为。我们要认真贯彻省委部署要求和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不移地正确适用法律,义无反顾地捍卫法律,始终不渝地忠诚法律,一定让受到侵害的权利得到保护和救济,一定使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制裁和惩罚,在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中再立新功,为书写好中国梦青海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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