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这十年”退役军人工作专场新闻发布会召开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 杨红霞 报道) 10月13日,青海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青海这十年”退役军人工作专场新闻发布会,介绍青海省退役军人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11月26日,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挂牌成立,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牢牢把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工作方针,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奋斗目标,打基础、建机制、抓落实,全省广大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目前,青海省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行政机构全部组建,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3576个,依托社会力量建设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教育培训基地,党领导下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同向发力的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建成。
出台涵盖退役军人思想引领、安置就业、优抚褒扬、服务管理、权益维护以及双拥共建等方面政策文件30余个,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发挥烈士纪念设施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主阵地作用,在全国率先建立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标准体系,三年来,累计投入资金1.1亿元实施提质改造工程,全省烈士纪念设施面貌明显改观。
成立“高原老兵宣讲队”,建立“兵支书”人才库,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从“生态绿”到“志愿红”,从“应急蓝”到“抗疫白”,全省广大退役军人响应号召,积极投身生态保护、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活动,展现了“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时代”的精神风貌。
推行“直通车”式安置办法,构建“阳光安置”工作机制,三年多来,累计接收安置退役军人7200余名,转业军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安置率100%。重视做好退役军人培训工作,全省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参训率90%以上,有培训意愿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参训率达到100%。
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连续四年以平均10%的比例调整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一级因战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由2018年的80140元提高到今年的116270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从31515元提高至37445元。落实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集中补缴政策,完成5500余名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有效解决养老、医疗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