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在西宁召开

28.05.2018  16:59

为扎实推进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有效提升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管控能力,5月25日,省安全监管局在西宁市组织召开全省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重点市州县安全监管局及8家试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共计43人参加会议。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郭显世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建立实施双重预防体系,核心是树立安全风险意识,关键是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目的是通过精准、有效管控风险,切断隐患产生和转化成事故的源头,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实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落实企业、班组和岗位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会议强调,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要深刻认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是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发展的新阶段提出的具有极强针对性和长期指导意义的安全管理理念和要求,是系统解决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有效手段,也是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治本之策。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各非煤矿山试点企业要高度重视,坚定信心,真正做到认识上一致、思想上统一、行动上同步,全面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确保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省局制定的时间进度安排表,制定具体措施和计划,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拉出清单,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按期完成。各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对企业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全过程参与、组织、协调和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三是全力推进试点建设。 各地区要按照“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全面推动”的工作原则,遴选安全工作基础好、安全管理水平较高的非煤矿山试点企业,注重帮扶指导,加强培训教育,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先进经验,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水平。 四是全面落实建设标准。 各试点企业要健全落实责任制,突出重点环节,注重结果运用,坚持持续改进,把辨识、分级、管控、排查、培训、考核紧密结合,环环相扣,无缝对接,做到体系完整实用管用,建立起适合本企业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