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青海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告

21.01.2015  05:3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05〕18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青海省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06]185号)精神,保护和传承我省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我省自2014年4至10月组织开展了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组织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组对全省推荐申报的106个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189人进行评审,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委员会复审,现提出我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99人)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

  附件: 青海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异议受理单位: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10号

  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电话:(0971) 8239452

  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