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厅7项出入境便利措施解读

03.05.2018  23:1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移民管理局全面实行申办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  制度规定,扎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自5月2日起,青海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实施7项出入境便利措施。7项便利措施涉及优化办证流程、自助办证、“绿色通道”应急办证、简化申请材料等方面。7项便利措施手续更简、惠及人群更广、便利程度更高,切实做到 “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使群众在家门口办证。

2017 年,青海省居民出入境总数达到200472人次,同比增长1.45%,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签注193369本次,同比增长8%。随着青海外向型经济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推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公民因私出国出境日趋增加,广大群众对便利快捷办理证照提出新的需求。青海省公安厅在推出一系列出入境便利措施基础上,经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再次推出7项出入境便利措施,旨在通过优化流程、简化手续、运用新科技,提高办事办证效率,更好地解决群众“烦心事”。

7 项出入境便利措施解读

优化办证流程,省内居民出入境证件申请电子化审批。在设有县级公安出入境专职机构的市(州)实施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电子化审批工作模式。

 

解读目前,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受理出入境证件及签注后,申请人需往返县(区)、市(州)将纸质申请材料送至市(州)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再进行受理数据审核、审批。为避免群众来回跑路,确保申请人在同一接待窗口,一次集中完成制证照片采集、指纹采集、申请材料提交、面见核查、证件缴费等全部申办手续。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的通知》(公境港[2015]616号)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居民出入境证件申请电子化审批便利措施。新措施实施后,省内居民在户籍地县(区)公安出入境窗口递交出入境证件办理申请并面见受理后,由县(区)公安出入境窗口采集证件申请材料电子化数据,并将数据上传至市(州)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批。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核、审批签发制证程序全部进行网上流转,无需向审核审批机关递交纸质材料。申请人只需在家门口办证,最多“跑一次”即可拿到出入境证件,变群众奔波为“数据跑腿”,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目标。

 

优化制证流程,下放赴港澳台再次签注制作权,减少制证环节。由市(州)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自行制作赴港澳台再次签注,减去居民在户籍地办理港澳台各类签注后,送证件至省公安厅制作签注环节。

 

解读目前,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受理港澳台再次签注,市(州)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批后,申请人需将本人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送至省公安厅出入境制证中心制作再次签注。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的通知》(公境港[2015]616号)要求,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县(区)公安机关可在有审批签发权限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指导下制作签注。新措施实施后,省内居民在户籍地县级公安出入境窗口递交办理申请并面见受理后,市(州)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即可审核审批制作港澳台再次签注,无需申请人送证件至省公安厅制作签注。减少了制证环节,让群众少跑路,切实方便群众申领出入境证件。

 

延伸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业务。在西宁曹家堡机场公安局等场所安装摆放往来港澳台签注自助设备,延伸自助办证服务。

 

解读随着公安科技水平日益提高,按照深入推进阳光警务平台建设的部署要求,借鉴兄弟省份先进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理念及软硬件设备推广使用中的先进做法,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新措施实施后,省内居民(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宗教教职人员等登记备案的人员除外)持本省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西宁市曹家堡机场公安局等办理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

 

完善“绿色通道”应急办证机制。申请人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紧急申办相关证件。

 

解读目前,按照出入境证件签发工作时限要求,申请人在公安出入境窗口递交办理申请并面见受理后,出入境管理部门完成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工作流程需10个工作日,因紧急事由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制证。新措施实施后,申请人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通过启动急事急办“绿色通道”应急机制提供“说走就走”的加急办证服务。申请人在公安出入境窗口递交办理申请并面见受理后,上述证件数据原则上在48小时内完成审批签发制证流程。

 

开展“非工作日办证”服务。非工作日开辟窗口受理业务,为上班族、学生办理证照提供周六、办证高峰以及节假日前延时、错峰受理申请服务。

 

解读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全面实行申办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工作制度要求,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在日常窗口工作发现,存在上班族、学生在出入境窗口工作日不方便请假来窗口申领出入境证件,且在办证高峰期及节假日等期间,申请人办证等候时间长,办证难等问题。新措施实施后,公安出入境窗口将在周六上午开辟窗口受理业务,为上班族、学生办理证照,并在办证高峰及节假日前开展延时、错峰受理申请服务。

 

简化申请材料,居民首次申请留学事由普通护照的,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可随同办理普通护照。本省户籍18周岁以下居民或在校大学生申请普通护照赴国外留学的,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可随同办理普通护照。

 

解读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在日常窗口工作中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18周岁以下居民或在校大学生申请留学事由普通护照赴国外留学,多数家长等监护人有陪同赴境外需求,因青海省普通护照非按需申领政策,“送孩子赴境外上学”不在申请事由之内,学生家长需提供本人额外出境事由证明材料。新措施实施后,户籍18周岁以下居民或在校大学生申请留学事由普通护照,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可随同办理普通护照。申请证件时,只需交验直系亲属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无需提供本人额外出境理由证明材料。

 

简化申请材料,居民首次申请普通护照赴国外就医的,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可随同办理普通护照。本省户籍居民因患重病申请因私普通护照赴国外就医的,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可随同办理普通护照。

 

解读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在日常窗口工作中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户籍居民申请因私普通护照赴国外就医,申请人因病无法自理,需监护人或直系亲属陪同。因普通护照非按需申领政策, “陪同赴境外就医”不在申请事由之内,陪同人员需提供额外本人出境证明材料。新措施实施后,省内户籍居民因患重病赴国外就医,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可随同办理普通护照。申请证件时,只需交验直系亲属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无需提供本人额外出境事由证明材料。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
青海省特困人员认定有新变化保障政策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近日,省民政厅修订印发了《青海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重点对特困人员认定的核心内容,即“三无”的认定条件涉及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扩大了特困人员认定保障范围,细化了特困人员收入财产认定标准等......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