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台十项措施促进中藏蒙医医院综合改革

08.01.2018  19:22

近期,青海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青海省公立中藏蒙医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意见》,就加强完善青海中藏蒙医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十项具体措施。

  《意见》提出建立中藏蒙医药补偿机制,实现差别化的鼓励政策。要落实政府对公立中藏蒙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支持公立中藏蒙医医院加快发展;实行鼓励使用中藏蒙医药的医保政策,适当放宽中藏蒙医医院平均住院日;鼓励使用中藏药院内制剂,中藏医医联体内允许中藏药制剂调剂使用。积极推动中藏蒙医医院参与分级诊疗工作,2020年中藏医分级诊疗病种达到30种。提升市(州)、县级中藏蒙医医院服务能力。每个市(州)、县级中藏蒙医医院要选择中藏蒙医特色突出的临床专业科室进行重点建设;利用2年时间,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中设立中藏蒙医科。加强中藏蒙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期间为全省农牧区免费培养订单定向中藏医全科医生250名;在高级岗位设置、聘任中对中藏蒙医药人员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在中藏蒙医系统内,建立名医评选机制。

  《意见》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由卫生计生、发改、财政、编委、人社、药监、教育、科技等部门参与组成的中藏蒙医药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中藏蒙医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各地在制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政策和推动试点地区制定实施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和体现中藏蒙医药的特点,做好研究、规划、部署、实施和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