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指导意见 21项措施着力提升全省村党组织组织力

17.07.2018  10:18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组织领导5个方面提出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21项具体措施,着力提升全省村党组织组织力。

  在强化党的领导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和活动方式,着力解决村党组织建制“虚化”或“空壳”的问题,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在农村牧区全覆盖;完善村级组织体系,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带群建的机制优势,使各类组织各有其位、各司其职,形成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共治格局。

  在建强战斗堡垒方面,要建立符合本地实际、体现分类要求、能够定量评价的“堡垒指数”考评指标体系,对本地所有村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紧密结合农村实际,探索更加符合农村特点的党内组织生活方式方法;大力推广固定党日制度,同时开展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员教育经常化、组织生活长效化。

  在增强组织粘性方面,要巩固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清零”工程成果,推进标准化建设,支持改造升级;依托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和综合服务中心,推动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农业服务、文化卫生等政府公共服务下沉;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建立村级网上服务站点,方便群众办事;全面落实村干部轮流坐班和村民事务代办制度,及时解决村情民情等日常事务。

  在占领思想阵地方面,按照“省级抓示范、市州抓重点、县区抓覆盖”的要求,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轮训;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活动,面向全体农牧民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党性教育培训;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党员群众中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强网上宣传引导,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的新形式、新途径,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  (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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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紧抓“十四五”开局机遇,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时代目标,科学谋划项目储备,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以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经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