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青鹏机动车贸易有限公司东风日产4S店扩建项目环保验收监测调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青海青鹏机动车贸易有限公司东风日产4S店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调查,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一、公示时间:(2014年10月9日——2014年10月15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查俊卿
青海青鹏机动车贸易有限公司东风日产4S店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二手车零售店、扩建专营店、二手车展厅及业务用房、汽车修理用房。冬季采暖采用电暖。
建设单位:青海青鹏机动车贸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海湖大道24号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25%。
环评编制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西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对噪声污染源进行隔音降噪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1号、2号烤漆房产生的废气经过干式多层虑棉纤维过滤器处理烤漆废气;产生的危废物妥善收集交由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三、验收监测结果
西宁市环境监测站提供《青海青鹏机动车贸易有限公司青鹏东风日产4S店扩建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宁环监站第2014-229号)结果:
(一) 废水
该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无随意排放。
(二)废气
该项目中两个烤漆房废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排放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该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区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