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11.10.2016  17:06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国庆假日氛围,省民宗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采取重申纪律要求、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强化监督等举措,严明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一是重申严明国庆纪律要求。 制定下发严明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重申“六严禁”纪律要求,强调各党支部书记、处室(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监督管理,持续发力加压,紧盯节点早介入,通过支部会、QQ信息、廉政短信、廉政微信等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杜绝节日期间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是广泛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提醒谈话。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全委广泛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早教育、常提醒,对问题早发现、早纠正,自觉维护纪律。为增强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和教育作用,制定下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广泛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的通知》。截止9月29日,委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和各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处室(单位)负责人与党员干部廉政提醒谈话工作已经完成,72名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提醒教育。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 持续发力,保持高压态势,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国庆期间执纪监督情况登记表等形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受理群众举报。截止目前,电话问询、统计《国庆期间执纪监督情况登记表》未发生违纪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