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迅速组织得力进展顺利 ---全省人民调解“化纠纷保稳定促发展”开局良好

22.05.2017  16:51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省司法厅印发《人民调解“化纠纷 保稳定 促发展”专项活动方案》,对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 保稳定 促发展”专项活动进行了专门部署。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省厅安排部署,迅速启动、彰显特色、深入推动。西宁市司法局及时制定下发了活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春风化雨润民心、人民调解促和谐”系列活动;各县(区)司法局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出发点,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立足点,指导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根据青海省人民调解“四项制度”,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纠纷。海东市司法局对活动进行了专门部署,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各县(区)司法局坚持“大服务、大调解、大发展”的理念,按照“高标准、高素质、高效能”的要求,指导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政策支持到位、工作指导到位。海南州司法局制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和要求;贵德县司法局根据全县矛盾纠纷形势,在认真研究,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严格专人包案制度,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共和县司法局倒淌河司法所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与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集中力量解决多年积累、群众反应比较强烈的纠纷;贵南县司法局沙沟乡司法所立足工作实际,从“抓源头、抓细节、抓环节”入手,深入15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黄南州司法局制定《集中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及调处化解工作方案》;各县司法局坚持源头治理、动态管理有机结合,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狠抓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确保了特殊敏感时期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果洛州司法局下发《关于做好虫草采挖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期间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坚持“细”“实”结合,精准排查纠纷化解,坚持“排”“调”结合,精细化解矛盾,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玉树州司法局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县、市司法行政机关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调处活动,确保实现“三个提高”(发现、控制、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提高,群众选择人民调解解决纠纷的意识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提高)的工作目标。
  目前,专项活动开展有序、进展顺利。截止3月底,全省各类人民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10734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