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颁发法官业外行为指引:回避有异性陪侍场所

25.09.2014  13:51
核心提示:  浙高院颁发法官业外行为指引严管“生活圈”  据新华社杭州电 (记者韦慧、裘立华)坚决避免出入有异性陪侍场所、尽量避免去高消费场所、不能上班期间炒股……2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发法官业外活动指引

  浙高院颁发法官业外行为指引严管“生活圈

  据新华社杭州电 (记者韦慧、裘立华)坚决避免出入有异性陪侍场所、尽量避免去高消费场所、不能上班期间炒股……2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发法官业外活动指引,提醒法官时刻加强警惕,管好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

  近年来发生的上海法官“集体嫖娼”事件、云南高院民二庭副庭长殴打保安事件等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2008年以来,浙江省高院先后查处了10名处级以上干警的违纪违法行为。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翁暨伟说,分析这些法官违纪违法行为的事例,大多数都滋生于法官8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大都由业外行为不检点、放纵业外活动逐步开始。有的律师利用与法官是同学、师生或同乡关系而向其“说情”。他们常以“聚会娱乐”“外出旅游”等看似“正常交往”的名头与法官接触,不仅隐蔽性强,而且危害性大。

  据悉,《浙江法官业外行为指导》属于刚性纪律规定之外的柔性方法,通过梳理法官在现实业外活动中可能遭遇的各类具体情景,给法官一种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指引、提示和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