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6.01.2017  10:38

   ——2017年1月15日在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6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国内外环境错综复杂,全省经济多难问题凸显,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3.10”、“8.24”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体会议部署,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省经济运行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态势,财政改革发展有序推进,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省执行情况。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8.4亿元,为预算的107.6%,考虑营改增中央与地方五五分享因素后,比2015年同口径增长8.3%。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2.6亿元,为预算的96.5%,比上年增加7.4亿元,增长0.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1.5亿元,增长3.5%;公共安全71亿元,增长20.3%;教育171.4亿元,增长5%;科学技术10.9亿元,下降2.8%;文化体育与传媒33.3亿元,下降0.8%;社会保障和就业196.3亿元,增长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3.2亿元,增长3.8%;节能环保73.4亿元,下降16%;城乡社区119.7亿元,下降6.8%;农林水事务229.1亿元,增长12.1%;交通运输178.7亿元,下降13%;住房保障69.6亿元,增长6.7%。

  全省预算执行结果,总财力为1694亿元,增加35亿元,增长2.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8.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066亿元,新发地方政府债券127亿元,使用上年结余结转32.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1亿元,调入历年财政存量资金及政府性基金等142.7亿元。另外,发行置换债券199.7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2.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07.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6.2亿元,上解支出1.5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为45.9亿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

   2.省本级执行情况。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3亿元,为预算的122.2%,同口径增加1.6亿元,增长2.3%。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8.1亿元,为预算的91.3%,减少11.1亿元,下降2.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5.9亿元,下降3.3%;公共安全35亿元,增长70.6%;教育24亿元,下降1.9%;科学技术5.5亿元,增长5.7%;文化体育与传媒11.4亿元,下降17.3%;社会保障和就业64.5亿元,增长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亿元,下降7.4%;节能环保19.3亿元,下降27.7%;城乡社区0.5亿元,下降61.1%;农林水事务32.5亿元,增长27%;交通运输169.9亿元,下降12.7%;住房保障6.1亿元,下降11.4%。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分支出增幅较小或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原列为省级支出的项目资金,下达给市州,由市州列支,以及2015年中央安排一次性支出因素所致。

  省本级预算执行结果,总财力为642.2亿元,增加23.2亿元,增长3.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5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066亿元,扣除对市州补助813亿元),使用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3.5亿元(全省发行127亿元,转贷市州级13.5亿元),上年结余22.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亿元,调入历年财政存量资金及政府性基金等109.6亿元。另外,使用置换债券112.3亿元(全省199.7亿元,转贷市州级87.4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8.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12.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亿元,上解支出1.5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42.5亿元,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37.7亿元。其中,当年完成收入69.7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0.3亿元,上年结转33.7亿元,新发专项债券24亿元。另外,发行专项置换债券73.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5.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9.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3.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3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1.3亿元。其中,当年完成收入26.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6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0.3亿元,补助给市州12.9亿元),上年结转27.6亿元,使用专项债券收入10亿元(全省24亿元,转贷市州级14亿元)。另外,发行专项置换债券165万元(全省753738万元,转贷市州7535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2.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6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8.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6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5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7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69.8亿元,增加73.6亿元,增长37.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72.2亿元,增加85.4亿元,增长45.7%。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96.6亿元,增加69亿元,增长54.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09.7亿元,增加80亿元,增长61.6%。

  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是关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在确定2016年预算收入目标时,考虑到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以及增值税实行中央和地方“五五”分享政策,我们对2015年收入基数按同口径作了调整,收入增长预期目标设定为6%。预算执行中,坚持自我加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新税制平稳运行,加大欠税清缴力度,超额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但与2015年实际完成数相比减收28.7亿元。 二是关于超收情况。 年度执行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13.3亿元,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有关规定,全部用于补充省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是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部要求,2016年全省新发地方政府债券151亿元全部纳入了预算管理,分别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作了反映。财政部核定我省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81.9亿元,截至2015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1236.4亿元,加上2016年财政部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51亿元,利用自有资金偿还46.8亿元,2016年底,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339.1亿元,债务率为47.3%(其中:一般债务率44.6%,专项债务率80.5%)。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省财政部门认真把握新常态下财政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更加注重目标和问题导向,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狠抓收支管理,创新投入方式,强化风险管控,夯实基础工作,着力打造可持续财政,努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多措并举抓收支。 面对异常严峻的收入形势和愈加突出的预算平衡压力,及时召开全省财政工作座谈会、财税形势分析会等专门会议,科学研判,综合施策,力促年度财政收支目标的顺利完成。地方自有收入平稳增长。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税源不足的大环境下,各级财税部门积极克服营改增、资源税改革及清理涉企收费基金等减收因素的不利影响,及时量化分解任务,坚持月度分析通报制度,深入开展税收质量大检查,加快支出进度以支促收,增强了地方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争取中央专项取得新实效。紧抓国家政策机遇,强化组织协调,加大对接落实力度,积极适应竞争性分配改革,特别是在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冷链物流发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及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等专项争取实现了突破。全年共争取中央各类补助资金1066亿元,同比增长10.1%。另外,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469亿元,较上年增长43%,落实对口援青资金13.2亿元,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16亿元。支出进度和均衡性进一步增强。落实月度支出责任,采取加快预算批复下达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快政府采购进度等有效措施,狠抓支出进度管理。紧盯全省项目实施黄金期,强化资金和项目对接管理,安排预拨垫支资金160亿元,财政支出均衡性大大改善,支出进度明显加快,与全省重点项目实施进度更加契合、更相匹配,有效发挥了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二是坚定不移稳增长。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发挥财政精准调控优势,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支持经济平稳增长。加大对重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安排资金346.7亿元,支持交通、水利、东部城市群、藏区基础设施以及“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等重大项目建设,有效发挥了财政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推进营改增、资源税改革等,取消、停征、缓(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7项,全年共减免税费76.3亿元。出台17条财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措施,安排专项资金0.6亿元,支持推进重点领域技术创新、钢铁煤炭等困难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妥善解决退出产能企业人员安置。积极促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按照扎扎实实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大要求,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安排资金74.9亿元,支持推进重点生态工程、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促进生态环境改善。支持现代农牧业发展。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安排资金86.2亿元,全力支持农牧业提质增效、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林业生态发展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促进农牧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效拓宽了农牧民增收渠道。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安排资金18.9亿元,支持实施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商贸流通、民族贸易等项目,开展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力度,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消费需求。

   三是强化联动增效应。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最大限度激活社会资本投入发展。加快组建各类基金(平台)。省财政当年出资46亿元,挂牌成立产业基金,采取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和基金管理团队出资200多亿元,重点支持循环经济、产业转型升级、脱贫攻坚、交通旅游和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支持组建了华融昆仑、农牧业信贷担保等新型投融资平台。大力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出台了加快推广PPP模式等实施意见,召开全省PPP项目工作会议,健全制度体系,完善PPP项目库。海东市乐都区污水处理等5个PPP项目签约实施,总投资38亿元,其中社会资本投资约20亿元,推广运用PPP模式的良好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积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制定出台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通过重点科目资金和跨部门整合协调,以及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滚存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等措施,有序推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全年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大幅压减,盘活各领域财政沉淀资金取得明显进展。

   四是完善机制保民生。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整合资金,强化协调督导,千方百计加大财政投入,有效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扶贫、教育、就业等民生十件实事全面完成,城乡养老等13项民生指标调标如期实现。加大对精准脱贫的投入,支持实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连片特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全年共投入扶贫资金42.1亿元,比上年增长31.2%。支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30个重点县涉及资金119.5亿元,探索解决长期以来资金使用“碎片化”等问题,初步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口子放水”的统筹整合使用机制。支持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落实城乡养老、城乡医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调标等政策,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8.15%。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安排资金49.2亿元,支持六州所有学生和西宁、海东两市贫困家庭学生实施15年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综合实力提升计划,加快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安排资金88.5亿元,推进社会保险、低保、老年人、残疾人等工作,织牢织密社会保障网,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资金42亿元,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调整城乡医保人均筹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等标准,支持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改革,建立有序分级诊疗格局,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公立医院经费补偿机制。加大文化旅游投入,支持农村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调整省广播电视台经费保障政策,增加省级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提升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打造高端旅游品牌。

   五是强化担当推改革。 聚焦制约财政改革发展、履职尽责的体制机制“短板”,坚持以深化改革促发展、增活力,在关键环节上精准发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顺利实现了税制平稳转换。出台了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进“互联网+税务”,积极搭建窗口办税、网上办税、自助办税三位一体的全方位办税服务平台。改革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赋予科研单位更大的预算调剂权限,加大绩效激励力度,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跟进调整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相关因素和权重,新型市民化挂钩机制初步建立。统筹支持司法体制和公安改革,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实现省级财政统一管理。强化预算管理改革,实施零基预算,严控一般性支出。积极试编中期财政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安排项目支出。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机制,扩大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范围,拓宽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广度和深度,重点专项支出再评价的财政资金达到350.6亿元。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风险预警管控制度,将政府债务纳入市(州)、县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出台营改增后增值税划分过渡方案,明确了省和市(州)增值税收入分享范围及比例,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不变,调动省和市(州)两个积极性。

   六是注重实效强管理。 坚持标本兼治,着眼源头治理,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理财、规范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切实扎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笼子。按照“一个专项一个管理办法”的要求,共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112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化明确了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管理职责、执行期限、申报程序、信息公开等内容,初步建立了“部门管项目、财政管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专项资金监管体系。夯实财政财务管理基础。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和政府采购管理机制,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规范和改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了公车管理。落实预算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主体责任,强化协调和前期准备工作,加快资金拨付。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以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和教育、支农、生态环保项目资金为重点,加大预算执行监督、会计监督、非税收入检查和重点专项资金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定法律政策实施、预算编制执行等8个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是省委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级人大、政协及代表和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财政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省上下协同配合、奋发拼搏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随着税制转换和减税降费政策效应的逐步显现,财政收入增速进一步放缓;财政支出结构僵化问题依然突出,刚性支出有增无减,支出效益有待提高,财政平衡压力越来越大;财政资金统筹集合和即期效应发挥的仍不够明显,一些重大投资项目开工不及时、建设推进慢,部门沉淀资金规模依然较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仍需提高;财政干部的思想观念和理财能力同引领新常态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持续深化改革、强化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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