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安全生产大检查

20.09.2016  04:37

  青海新闻网讯(记者 崔永焘 报道)记者从省安委办获悉:即日起至10月底,青海省将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将重点加强冶金、建材等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涉爆粉尘场所、涉及液氨等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场所的安全监管,强化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冶金煤气、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管理;加强化工企业生产运行特别是涉及高压、高热、有毒等重点工艺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监控预警,严防发生爆炸、泄漏等事故;加大矿山防汛、防排水、防雷电“三防”检查和尾矿库安全巡查力度,严防淹井透水、溃坝漫坝事故发生;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检查,重点排查临山临水营地、工棚、仓库、临建设施以及高空作业设备设施和隧道(洞)施工的风险隐患。

  省安委办通知说,国庆节即将到来,旅游、探亲、群众外出活动增多,四季度又是企业生产的旺季,一些企业为了赶任务、抢工期易忽视安全生产;冬季即将来临,气候寒冷、雪多路滑,引发各类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增多,安全生产进入事故易发、多发期。各地地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多发频发易发的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工矿商贸等行业进一步强化督查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防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超载、超速、超限及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保温和防冻、防泄漏等各项防范和治理措施。

  我省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负责人认真履行法定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在事故查处方面,将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对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典型事故,要切实加大督办力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举一反三,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和落实针对性整改措施;通过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推动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