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青海省分行制定领导人员办理家庭婚丧喜庆事宜规定

26.02.2016  11:14

  青海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人员办理家庭婚丧喜庆事宜,树立和弘扬新风正气,推动移风易俗,落实总行按照中央巡视立行立改的通知要求,近日,建行青海省分行出台了《领导人员办理家庭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要求领导人员带头廉洁自律,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以上率下,为全行员工作出表率。

  该规定对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作出具体的要求:一是明确适用范围。《规定》适用于全行九职等及以上管理岗人员,全行七职等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职务人员。二是明确禁止行为。严禁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不得收受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对人及下属单位、员工的礼金礼品,不得收受任何可能影响个人履职的礼金礼品;严禁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不得通过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等形式分批次、多地点办理。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以权谋私,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使用公款、公车、公物;三是建立报告承诺制度。要求领导人员办理家庭婚嫁喜庆事宜,需在办理前10个工作日内,填报《办理家庭婚嫁喜庆事宜事前情况报告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向上级纪委(纪检监察部门)报告,说明办理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范围及承诺遵守相关纪律等情况,并经上级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同意后办理。事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四是明确责任追究。对办理家庭婚丧喜庆事宜不按规定报告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对违反规定办理家庭婚丧喜庆事宜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员工违规处理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同时,对各级党组织、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因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将依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办法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