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食品流通消费环节专项整治见成效

16.07.2015  20:34
      2015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国家食药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省局“整体水平提升年”主题,扎实开展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全省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529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者82760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473个次,抽检乳品等重点食品116个批次,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209起,依法查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2806.84公斤。
      一是确保了重大节庆活动期间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确保全省人民群众“元旦春节”等节日和“清食展”、“青洽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组织各地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取缔无证经营25户,查获各类食品违法案件87起,查获过期变质方便面、罐头、饮料等各类食品5737袋(瓶、包),不合格大米208袋,变质腐烂肉制品、“三无”食品等1145公斤,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44份,规范散装食品标牌293户。
      二是重拳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针对媒体对校园周边“辣条”等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报道,组织各地以5月至6月,9月至10月为重点时段,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为重点区域,以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小超市、小食杂店、现制现售小作坊等儿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前第一阶段工作已经按计划完成。期间,共检查大中学校140所,食品店15258户,取缔无照经营10户,立案查处涉及食品案件54起,警告、责令改正145户。查获无质检报告油炸麻辣食品1782袋(包、根),过期变质和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7247包(瓶),玩具食品1642袋(瓶),同时,通过省局网站和省内主流媒体发布《“辣条”食用安全消费提示》和《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期,组织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召开普法会议29次,开展“法律进校园”宣传活动9次。重点向在校师生宣传购买食品的注意事项和劝导学生建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主动摒弃在流通摊贩购买食品的不良习惯。
      三是进一步强化旅游食品市场监管力度。根据国家总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各地突出加强对青海湖、塔尔寺、坎布拉等重点景区和湟中、贵德、门源、祁连等旅游重点区域销售枸杞、人参果(蕨麻)、鹿茸片、蜂蜜、黄蘑菇、大黄、雪莲、酸奶、散装白酒等青海地方土特产和民族特色食品的监管力度,推动和促进旅游景点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期间,共检查旅游市场及周边食品经营门店2640户(次),签订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承诺责任书130份,制作“维权监督牌”160块,下发限期办理健康证通知书35份,依法取缔无证照零散兜售商贩8户,收缴各类过期、三无(食品)土特产品1120包(袋)。
      四是经营白酒和散装白酒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扼制。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认真组织开展排查登记工作,建立了地方白酒经营单位监管档案,详细记录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并按照“加封密闭包装、固定店铺零售”的管理制度,要求经营户在容器上明确标注“品种、品牌、成分、酒精度、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地、生产厂家、出厂日期、零售价”等相关内容。期间,各地检查白酒和散装白酒经营门店7646户(次),对省内外15个生产厂家在我省销售397个批次散装白酒进行了监督抽验,对监督抽验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39组散装白酒及时采取取缔、立案查处、责令改正等有效措施。其中,捣毁窝点7处,立案查处11起,责令整改或停止销售经营户23家,行政约谈5次,指导规范索证索票、进货查验6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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