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扎实推进信息公开打造阳光监管部门

26.10.2015  11:14
      近年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总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坚持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手段来抓,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监管工作的基本要求,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拓展主动公开发布渠道,及时公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科普知识、行政许可与处罚、企业信用信息、产品抽检监测等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消费者了解情况,使企业受到震慑,对监管执法者形成约束,努力打造阳光监管部门。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年度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调整明确工作组织机构、负责部门、职责要求等,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制定食品药品信用信息及“黑名单”管理制度,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信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和黑名单信息“三合一”并统一纳入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管理,明确规定按照“谁发证、谁公开,谁处罚、谁公开,谁许可、谁公开”的原则,建立了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分级管理与信息发布机制。
      二是建立信息发布主平台。为拓展主动公开发布渠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主平台作用,建立完善163个信息发布栏目,其中建立“局长信箱”“答疑解惑”“举报投诉”等5个网民互动交流栏目,制定互动交流信息管理办法,开通食品药品信用信息和“微信”平台,推广APP应运,提高了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拓宽了信息发布渠道,方便了公众便捷、高效获取信息。2014年以来,省局门户网站访问人次超过70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05条,其中:监管动态类信息582条,占20.7%;公告通告类信息116条,占4.1% ;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1103条,占39.3%;法规文件类信息84条,占3 %;专栏及综合管理类信息920条,占 32.9 %。
      三是推进行政许可、监管、抽检与处罚信息公开。梳理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抽检信息公布规程等制度,及时公布行政权力与责任、行政许可与处罚、抽检监测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监管工作透明度。2014年以来,在《青海日报》定期刊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示公告9期,对824件审批事项予以公示;在门户网站汇总公布各类行政许可事项82期,发布监管工作动态582条;向社会公布8期、1014批次食品(含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其中公布50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省局和各市(州)局公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6件。 
      四是加强食品药品科普和新闻宣传力度。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能力,在门户网站建立政策法规、饮食用药安全知识、药物警戒等专栏,及时发布食品药品政策法规、饮食用药安全知识、预防食物中毒温馨提示、药品不良反应等信息。为提高新闻宣传水平,拓宽新闻宣传阵地,建立媒体合作机制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在青海广播电台经济广播、交通音乐广播设立食品药品宣传站,聘请了10名记者为食药安全知识宣传志愿者,通过定期召开新闻通报会、开展网络在线访谈、主动邀请媒体监督、公开曝光食药违法违规行为等形式,对食药安全治理整顿、抽检监测等监管举措进行了深入宣传报道,树立了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2014年以来,在《青海日报》、青海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发布各类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宣传报道967篇,登载专刊(特刊)报道11次。
      下一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家总局、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加强能力建设,用好、用足、用对信息公开这个重要手段,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扎实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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