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利剑”高悬 查办案件同比增长42%

21.09.2018  18:02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稽查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决策部署,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坚持有案必查、重拳出击,严厉查处了一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持续保持了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
      一是违法案件查办成效明显。截至8月31日,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804起,同比增长42%。其中:食品案件538起,药品案件177起,化妆品案件37起,医疗器械案件46起,保健食品案件6起。依法查处了西宁市城中区周某涉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调料案、城北区王某涉嫌非法经营药品案等涉及面广、影响恶劣、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按程序和规定进行了公开,充分发挥了案件查处和信息公开的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
      二是稽查执法取得新进展。以防控风险为重点,紧跟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组成两个飞行稽查组,对西宁、海东两市的所有县(区)的属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全覆盖稽查,飞行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家64家,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22份,停产整改1家,立案查处5家;紧跟全省疫苗和药品隐患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检查疫苗流通接种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293家,查处药品违法案件77起,医疗器械案件13起,化妆品案件6起,保健食品案件3起,进一步推动了稽查执法与日常监管的有效衔接,稽查执法的主动性、针对性不断增强。
      三是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密切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充分发挥食品药品行刑衔接机制作用,让不法分子难逃法网。据公安、检察、法院系统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食品药品类刑事案件19起,取保候审12人,移送起诉4人,刑事拘留2人,批准逮捕1人;全省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危害食品药品案件4起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2起2人,受理涉及食品药品类案件4件4人,批准逮捕2人;全省法院系统共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0起,审结13起,有力打击了全省食药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违法广告乱象得到有效治理。把广告稽查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严把药品等产品广告审批关口,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和整治力度。截至目前,受理药品广告申请155个、获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91个,审批通过率59%。受理保健食品广告申请12个,获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2个,审批通过率16.6%;受理医疗器械61个,获得医疗器械批准文号27个,审批通过率44%;药品广告备案426个。对5家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目前,我省主流媒体未监测到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行为,食品药品等产品广告发布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西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取得积极成效
自2016年5月西宁市被国务院食安办确定为第三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西宁市对标对表创建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突出问题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推进社会共治,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状况持续改善,创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通过第三方调查显示,群众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支持率达90%,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5%,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88.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