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安委督查我省食品安全工作

08.09.2017  01:40
      根据国务院食安委的统一部署,国家粮食局副局长卢景波率国务院食安委第十督查组于9月4日至5日在青海督查食品安全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予波、副省长匡湧出席会议。
      汇报会上,副省长、省食安委副主任匡湧代表省政府从主要工作与成效、青海食品安全的特点与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及建议等四个方面全面汇报了青海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组核查了省政府食安办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资料,对照食品安全重点督查工作清单,赴随机选取的西宁、海东两市以及西宁市城北区、海东市平安区、互助县开展了现场检查,深入了解了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的情况;检查了2市2区1县的7家企业,其中,1家食品生产企业、1家批发市场、1家餐饮企业、1家托幼机构、1家种植企业、2家超市。
      督查组在反馈会上指出,青海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战略思想的要求,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保障力度,创新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查处违法案件,消除安全隐患,按要求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党政同责 。建立实施了青海省地方政府食品安全“1234”党政同责工作制度。同时,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考核权重达2%,抽查的西宁市和海东市考核权重提高到3%,从顶层推动食品安全工作。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机制 。省食安办创新运用“六步工作法”,通过任务分解、台账管理、狠抓落实、问题会商、督查问责、正向激励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制定并在全省推行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九有一公开三承诺”制度。在全国第6个颁布实施了《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三是强化能力建设,落实“四有两责”。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保障力度,不断强化基础监管能力建设,在人员编制配备、资金投入上向基层倾斜。经费保障方面,2017年,省级财政安排食药监管专项经费较上年同比大幅增加,西宁市多渠道加大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经费的保障力度。督查组同时指出了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建议。
      省政府副省长、省食安委副主任匡湧在反馈会上表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和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一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正视督查反馈意见 。对督察组指出的突出问题严肃对待、诚恳接受,真正从思想深处警觉起来、切实行动起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要以立说立行的作风,严肃认真抓好整改 。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对整改工作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的台账式管理,以坚决的态度、迅速的行动、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三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违法严惩,狠抓责任落实、狠抓依法严管、狠抓风险管控、狠抓能力建设、狠抓社会共治,加快健全完善统一权威、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以食品安全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