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大首次专题询问县法院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 在全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21.12.2015  09:59

  青海新闻网讯 “你院是如何健全人民陪审员规范化管理机制,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审判、调解、监督、宣传作用的?”“庭前知情、意见表达、监督建议是人民陪审员基本的权利,县法院在切实解决陪而不审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前不久,湟中县人民法院的会议室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题询问正在进行,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县人大运用专题询问的法定形式对法院工作展开监督,在全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记者从湟中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三年来,湟中县人民法院根据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共选任人民陪审员51人,参与陪审各类案件1377件。人民陪审员来源涵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委班子领导、退休干部、工人及村民等社会各界。为保证新任人民陪审员能够顺利上岗履职,湟中县人民法院对新任人民审判员全部展开任前集中培训,让他们深入了解法院工作基本情况、陪审员工作职责及如何参与庭审等基本知识。同时完善陪审员绩效考核机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加大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考核力度,将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工作表现纳入年底的绩效考核,并按标准对参审陪审员参审一次提供100元的补助,从而提高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积极性。同时,对不能胜任人民陪审员工作或有违法乱纪现象的,坚决按程序予以解聘。人民陪审员参审程度的提高,在庭前调解、庭中审判、庭后判决各环节发挥了职能作用,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