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首次向人大报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28.08.2017  12:02
              近年来,青海财政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理念,将绩效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管的全过程。为切实贯彻落实预算法,综合反映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让人民代表更好地了解掌握资金的使用绩效,参照财政部的经验和做法,青海财政建立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随同财政决算向人大报告工作机制。在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首次将部分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以参阅资料的形式向人大报告,力求把有限的资金分配好、使用好、管理好,管好用好老百姓每一分钱。               一、新举措彰显评价新实效               首次提交人大的绩效评价报告中,涵盖教育、旅游、交通、生态保护以及美丽城镇建设等方面,包含了中央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重大项目的事中评价和省级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的事后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17.5亿元,占2016年度省财政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资金总量的62%。这些绩效评价在结合项目特点科学设定指标体系、标准和权重的基础上,采用查阅资料、组织座谈、询问查证、专家评议、目标比较等方法,对项目实施情况作出专业判断,形成客观评价结论,对财政资金投入、过程和产出的经济性、效益性、效率性进行客观评价,及时发现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进一步做好相关项目工作、加快资金使用绩效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               二、新举措提高资金“性价比”               首次向人大报告重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有关情况,受到人大代表们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肯定。在分组审议中,人大代表们纷纷表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在当前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的当下,必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大绩效评价力度,把有限的资金管理好、使用好。省财政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向人大报告机制,加强人大监督,是此次会议上的一个亮点和热点,“绩效”成为会议上的热词,从一定程度上让大家了解财政资金花到哪里了、花得怎么样、花得值不值。希望财政部门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上再花气力、再下功夫,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通过绩效评价,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努力增强财政资金的“性价比”,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               三、新举措强化资金使用效益               今年青海财政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在年初就将省委、省政府关心和老百姓关注的重点民生项目纳入评价范围,评价资金达340亿元,涉及生态、养老、教育、水利、就业、扶贫、基本建设等多个领域。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完善财政政策、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优先支持,对绩效差的项目进行整改、调减或撤销,最大限度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资金配置效率。同时,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向人大报告的常态化机制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绩效评价模式,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