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10.08.2017  19:43

  在刚刚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绩效”成为了热词。在审议《青海省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青海省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与以往不同的是,会议文件里多了一本厚达100页的《2016年部分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这是省财政厅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省人大的要求,首次将部分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以参阅资料的形式,随同财政决算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接受审议。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去年,省财政厅建立了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随同财政决算向人大报告工作机制。这次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涵盖了教育、旅游、交通、生态保护以及美丽城镇建设等多个方面,包含了中央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重大项目的事中评价和省级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的事后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17.5亿元,占2016年度省财政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资金总量的62%,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了解掌握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当前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必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大绩效评价力度,把有限的资金管理好、使用好,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向人大报告机制的建立,让大家更加清楚地了解到财政资金花到哪里了、花的怎么样、花的值不值。今后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大财政绩效监督力度,扩大监督范围,在做好专项支出绩效监督的同时,依托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加大对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监督,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促进政府财政及各预算部门单位不断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