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上闪耀的法治之光

22.05.2014  21:53
核心提示:  ——记李新跃同志“六五”普法先进事迹   2007年3月,因工作需要,李新跃调任班玛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班玛县位于青藏高原腹地,县内平均海

  ——记李新跃同志“六五”普法先进事迹

   2007年3月,因工作需要,李新跃调任班玛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班玛县位于青藏高原腹地,县内平均海拔4093米,自然气候恶劣,特殊的地理位置使班玛县成为青海省最偏远的一个县城,交通不便。该县还是藏族自治地区,90%以上人口都是藏族。李新跃同志长期坚守在这个“生命禁区”,结合藏族自治地区的特殊性开展普法工作,把社会主义法治视为工作和生活的标准,身体力行,模范遵守,严格执行, 2007年至今,全县国税干部未发生一起违法犯罪。班玛县国家税务局连续七年被青海省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多次获得班玛县委县政府的平安建设工作表彰。他本人也在2012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不畏艰苦,无私奉献在高原牧区普法路

  班玛县城,这个高原上的县城,其实不过像京津地区的一个小村庄的规模。班玛县国税局,宿舍是平房,办公室和宿舍一直是铁皮炉子烧碳取暖,烧得火旺,早晨起来嗓子都被烤的冒烟;烧得火小,夜里冻得蜷缩着难以入睡。夜间上厕所还要忍受高原刺骨寒风去室外。高原冬季漫长,达8个月之久,根本没有夏季。为了保持办公室不被熏黑,炉灰不到处飞,很少点燃炉子。白天在办公室写普法文件,手都冻僵了;召开普法会议,腿冻得发抖。为了上让藏族群众及早了解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他经常在这样的办公室加班学习,首先自己吃透法律条文内涵,再整理普法资料,把法律专业的词语变成通俗的语言,没有藏语翻译,他就找认识的藏族朋友翻译,藏族群众都喜欢他发的藏汉双语普法资料,因为简单易懂。李新跃同志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坚守普法岗位,一丝不苟,认真安排部署,深入群众宣传,把法治之光带到党政机关、千百牧户。

  班玛县域地广人稀,县城人口较少,多数散居在大山之中,近的乡镇也有几十公里,远的上百公里,交通不便,为了把国家法律宣传到帐篷里,把法治精神落实到最基层,李新跃同志多年来,驱车16万多公里,步行2000余公里,深入大山腹地的乡镇机关、牧委会、山沟里的牧民帐篷,带着国家的法律法规,带着对藏区人民的深厚感情,磨破了多少双鞋,吹裂了多少次嘴唇,把国家的法治理念、民族的法治思想和社会生活的法律常识普及到了祖国最边远的基层群众中,对树立藏区法治秩序做出了重要贡献。

  有一次他和两位同事去距离县城104公里的达卡乡普法,砂石路崎岖颠簸,翻过了三座山,才到。没有宾馆和饭店,在乡村牧民家付钱吃了一点半生不熟的牛肉和凉饼子。回来的路上遇到了大雪,大地天空一片洁白,根本看不到路在哪里,雪越下越大,车根本开不动了,只能停在路边。车上只有炒面,他和同事混上了白雪,在喝水缸里搅一搅,就是饭了。等到雪停,天已黑下来,晚上把电线杆和山当路标,缓慢前行,到达单位已经是深夜,手脚都冻裂了。

  带头学习,组织保障,树立法治理念,奠定普法思想基础

  李新跃同志带领全县国税干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李新跃同志身体力行,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执行包括税收法律法规在内的国家法律,把法治精神贯穿于各项工作中,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税收秩序贡献力量。

  李新跃同志总是经常自学《宪法》、《公务员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知识,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每当有新的法律颁布,有中央领导的讲话,他就带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通过党组学习、集体学习、法律讲座等形式,不仅学习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也学习民族自治区政策、国家基本法律、日常生活法律知识,确保税收执法人员各类形式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5天;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每年不少于3次;把依法行政课程作为税务人员各类培训班计划的必修课程。用法治意识武装头脑,用法律知识充实思想,在干部职工中建造了良好的依法治税、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

  克服困难,举措丰富,认真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

  李新跃同志在工作生活中认真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积极主动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为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做出重要贡献。他亲自起草了《班玛县国税局“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意见》,担任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并督促落实,同时制定每年的普法计划,分解任务,责任到人,详细安排,六五普法工作生动开展。作为窗口单位的负责人,他积极组织、带头参加“12·4”法制宣传日、“税法七进”、千名国税干部走访纳税人等活动和日常法律知识宣传;结合果洛经济、文化等区域特点和社会发展现状,通过媒体宣传、网络宣传、上街宣传;做好面对各类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辅导,解疑释惑,促进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在他的带领下,县国税局树立了“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并顺利通过了“六五”普法中期验收。

  他克服实际困难,把普法和日常征收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成效显著。班玛县国税局共有13名干部,其中税收征管业务干部2人,办税大厅3人,辖区纳税户130多户,且多为藏族,分散在6139平方公里的8个藏族乡1个镇和诸多牧委会。纳税人和群众藏族占绝对多数,信教僧众占藏族人口绝对多数,在普法工作中,存在征管干部少、管户过于分散、语言沟通障碍、普法对象素质低、宗教势力阻碍等实际困难。李新跃同志要求从自已做起,努力学习藏语,提高普法宣传能力;在征收管理工作中,以柔克刚,提高普法服务能力。在办税大厅,设置藏汉双语窗口和双语办税指导手册,遇有纳税人不理解产生的纠纷,他总是冲在前面,化解矛盾。在纳税人、学校、牧委会和牧民中普法,总是随身携带藏汉双语宣传资料,用双语为群众解答问题。在他的带领下,通过卓有成效的普法,提高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满意度,实现了征纳和谐。

  健全制度,勤勉监督,坚持法治标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维护法律权威。

  李新跃同志坚持法治标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维护法律权威。在他的指导下,先后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执法风险防控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办法》、《工作规则》等二十多项制度,用制度约束权力,以法治代替人治。他作为县国税局领导班子的班长,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都会广泛征求意见,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合法决策,绝不搞拍脑袋决策。在日常税收工作中,他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守有关税务行政审批的规定,不越权,不渎职。他尊重纳税人权益,在做出影响纳税人权利义务的行政决定时,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申请回避、申请听证,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并能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他积极组织建立健全承办群众的举报投诉制度,积极依法办理办结信访案件。他设立了局长接待日制度和纳税人意见反馈表,积极听取纳税人对国税机关在税收执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处理。他经常检查督促干部严格按税法规定进行日常税务行政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政行为,就坚决依法惩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他总是时刻提醒自己,依法办事,不管是在税收工作中,还是在与其他单位、个人打交道办事过程中,都要按法律办事,违法的事绝对不做。由于他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影响了国税干部,也影响了当地干部群众,为维护法律权威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维稳中带头普法,推进法治维稳

  在深入社区、牧区和牧民家庭普法过程中,李新跃同志结合维稳工作的迫切需要,把《民族区域自治法》、《反分裂国家法》、《果洛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关于依法办理藏区自焚案件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青海省委省政府的维稳政策讲清、讲透,使人民群众思想上明白、立场上清楚,站在法律的一边,站在国家稳定的一边。普法工作与维稳工作的结合,推进了依法维稳,为树立法治维稳思想奠定了基础。

  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维稳工作安排,李新跃同志亲自参加夜间巡逻,白天安排局里工作,夜间参加维稳值班。冬季的高原夜晚,裹着大衣也冻得吃不消,呆在车里,车窗冰冻得仿佛要透进寒风;发现可疑迹象,还要下车检查,脚着地的瞬间,就仿佛掉进了冰窟窿。元旦、春节是万家团圆的日子,而这个时刻也是国内外分裂势力蠢蠢欲动的危险时节。为了维护稳定,他总是主动放弃团圆之夜,坚守在维稳工作第一线,在维稳中走家串户宣传税法,宣传维稳法律政策,人走到哪里,普法工作就跟到哪里。在他的模范作用影响下,2007年以来,全县国税干部没有出现过一起破坏法治秩序、损害社会稳定的案件;并带动了广大纳税人为社会稳定添砖加瓦,未发生一起纳税人破坏社会稳定的案件;纳税人和国税机关及干部之间未发生过一起冲突事件,征纳关系和谐,为当地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纤尘撒落千顷雪,穹苍舒开万里山;坡陡弯急犹奈何!征途爽笑直往来。李新跃同志就像阿尼玛卿雪山绽放的雪莲,以革命乐观主义精神,长期扎根在基层国税,战斗在青藏高原,以一个共产党员的历史责任感,以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忠诚,带领全县国税干部践行着“为国聚财、执法为民”的宗旨,克服生活上、工作上的艰苦条件,身体力行,模范带头,把国家法律宣传到基层,把法治精神沉淀在基层,为“六五”普法工作,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者:贾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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