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菜单

19.10.2018  10:13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日前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菜单,将现有政策措施菜单式列举呈现,毕业生了解和申办政策可实现“翻页即可下单”。

  就业创业菜单共有就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两个方面共27项政策清单。在基层职称评审制度政策中,对乡镇一线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高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条件要求方面,对论文、科研、外语、计算机应用等不作硬性要求。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或作出重要贡献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中小学教师、卫生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农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在创业扶持政策中,高校毕业生可享受首次创业补贴,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以及三江源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其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2015年8月20日以后登记注册)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对自主创业的给予2000元的补贴,对两人及以上合伙创业的给予3000元的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业还可以享受创业一次性奖励,城乡劳动者凡在青海省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网络商户,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2015年8月20日以后登记注册),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正常经营1年以上是指:有正常营业收入和一定的盈利,企业招用员工的,要符合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就业登记,按月向员工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且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执行。

  奖励标准:高校毕业生创业奖励1万元;失地农民、生态移民、退役军人、残疾人、三江源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其他登记失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奖励5000元;城乡其他人员创业奖励2000元。(莫青)

国家10.49亿支持我省启动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紧抓“十四五”开局机遇,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时代目标,科学谋划项目储备,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以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经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