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级法院举办第八次集中教育培训周

04.03.2015  10:46

        2月26日至3月3日,省高级法院举办第八次集中教育培训周。省高级法院、西宁铁路运输法院法院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果洛、玉树中院部分干警在省高级法院主课堂,全省法院2000余人通过视频传输方式参加培训。

        本次集中教育培训周共安排了9节课,邀请省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马应龙讲授了《廉洁自律教育》、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谢宏敏讲授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最高法院司改办副主任蒋惠岭讲授了《当前司法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北京林业大学教授刘洋讲授了《心理健康与科学减压》、最高法院民二庭审判长曾宏伟讲授了《股东资格确认、股权转让审判实务及司法解释适用》、中国传媒大学高级研究员侯锷讲授了《法院新媒体传播管理与媒介策略》,请省高级法院巡视员王旭讲授了《网上办案、网上办公相关问题》、刑一庭庭长徐留成讲授了《青海法院刑事审判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和分析意见》。期间,组织全省法院干警收看了最高法院举办的“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视频转播。

        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宁在培训结束时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每年春节过后举办教育培训周,已成为青海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常态。本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取得了明显成果,这就为我们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又迈出坚实的一步。今年是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司法改革试点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重要一年,我们的工作面临新的繁重任务。希望大家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贡献。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我们的素质并没有跟上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要提高素质,只要通过不断地学习深造,使每一名同志的知识素养、学识能力尽快提高、尽快进步。所以,学习在当今的形势背景下,更有其现实意义。要端正学习态度,把学习作为终身任务和安身立命的需要。要培养良好学风,学风不正是影响我们办案、办公水平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学习必须学以致用,养成良好学风。要锻造科学方法,最根本的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养成辩证思维,系统分析,举一反三。要丰富学习内容,不仅是从事的本审判业务领域,也应该包括其他审判业务,自觉养成法律思维,还要广泛涉猎各学科知识,不断增强办理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能力。

        李宁强调,学习是永恒的主题,是丰富知识、增长才干的主要途径。衷心希望全省法院每一名法官和工作人员在学习中提高自我、在工作中实现自我,在司法改革大潮中建立新的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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