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在线:省外来青务工人员子女高考有规定

11.12.2014  13:49

   符合“两五一三”可报考省内外高校 不符合则“限报”

  “孩子从小学到高中都在青海,但户口不在这里,能不能在青海参加高考?”“户口在西宁,但不满五年,孩子在老家上高中,能在青海参加高考吗?”近日,不少省外来青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及家长或通过来访,或致电本报96369新闻热线的形式,咨询来青务工人员子女在青参加高考的相关政策。昨日,省招办详细回答了家长们关心的问题。

  省招办工作人员介绍,2006年,省招委和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对执行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文件的补充通知》,其中规定: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考生本人户口迁入我省均满五周年(高考前);家长在青从事工商经营注册手续满五周年(此条现已取消);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我省高中会考(现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否则,不予报考(也即“两五一三”)。

  2011年,省招委出台《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补充规定(暂行)》,明确只要具有我省户籍、在我省就读了高中的学生均可在青参加高考,并按照落户年限参与不同批次院校的录取。具体条款如下:

  一、考生及家长在青落户三年以上、不满五年(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我省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按照我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参与省内、外三本及以下院校的录取。

  二、考生及家长在青落户一年以上、不满三年(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我省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按照我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三本及以下院校的录取。

  三、考生及家长在青落户不满一年(高考报名前);考生学籍在高考报名前转入我省并在我省就读高中一年以上。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按照我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高职高专院校的录取。

  四、采用原户籍省(区、市)分数线参与我省内相应批次院校的录取。条件是:考生及家长在高考报名前已在我省落户、学籍在高考报名前已转入我省。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但要采用其原户籍迁出省(区、市)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相应批次院校的录取(考生原籍省(区、市)高考科目与我省高考科目一致,如不一致则按照我省高考分值折算)。

  省招办工作人员介绍,为进一步服务我省广大考生,2013年省招委出台《关于省外在青务工经商人员随读子女在我省高考报名录取条件补充条款的通知》,明确在我省没有户口,但持有我省“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省外在青务工经商人员随读子女在青高考的条款:考生父母和考生本人户口未迁入青海,不符合“青招委〔2011〕42号”文件规定的在青高考报名录取条件,但考生父母确在我省务工或经商,且在我省办理了“蓝印户口”或“居住证”,考生本人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并毕业的,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按照我省确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高职高专院校、省内外中职学校(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录取。

  省招办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为防止高考移民,我省每年高考前对所有参加高考的考生要进行包括报名、高考前、高考后、录取期间等四阶段资格审查。同时,还将明确我省高考中的“直系亲属”只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将户籍迁移手续中的“非直系亲属”在户口簿上改成“直系亲属”的,不予报名,责任由变更部门承担。(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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