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26日前或公布 24日前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10.06.2015  12:46

  昨日,高考落下帷幕,网上阅卷工作随之启动。9日记者从省招办了解到,按既定方案,6月7日至20日前为答题卡扫描和阅卷、6月21日前合分、6月24日前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月26日前公布成绩,同时向艺术类校考院校提供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文化课成绩。此外,今年各批次录取方案确定。

  ★提前单独录取批次(本科):军校(含国防生、飞行员)、公安(警察、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公共安全类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高校的师范类专业(含师范类民族班、民族预科),体育类、艺术类本科,航海类,港澳院校,北京外国语大学,外语类院校的小语种,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和经我省批准提前单独录取的院校,西藏大学面向我省六州各级党委办公厅(室)就业招生计划、青海大学免费医学生培养等定向招生计划。

  ★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录取、自主选拔录取。

  ★第一批本科:“985”“211”工程院校和经教育部、我省同意列入第一批本科录取的院校(或专业)及其民族班、民族预科;第一批本科院校中的定向招生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

  ★第二批本科:普通本科院校(专业)及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第二批本科院校中的定向招生计划。

  ★省内院校民族预科:限招六州少数民族考生和海东市、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农村户口少数民族考生。

  ★第三批本科(平行志愿):独立学院、民办学院、对外合作办学及联合办学院校的本科。

  ★提前专科:艺术、体育、公安类专科;高职高专院校中的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双语班,对口高职,五年直升;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订单式培养计划招生;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定向国家电网青海分公司就业招生计划。

  ★普通专科(平行志愿):本科院校中的专科班、独立设置高等专科、高职学院、本科院校中的二级职业学院的专科等。

  ★省内高职院校面向青南四州、循化、化隆等地定向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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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招办发布今年高考首个温馨提示

  昨日,省招办发布今年高考以来的首个温馨提示,从五个方面提醒考生应该特别留意的事项。

  提醒一:录取期间,招生院校特别是三本批次、高职类院校会打电话给已经投档的考生,因此,考生必须保证电话畅通(报名信息库中所留的号码),关机、不接听都有可能导致院校退档。

  提醒二:省招办按照考生志愿(含“服从调配”志愿)投档后,考生又要求放弃录取机会让阅档院校退档的,将取消考生在同批次其他院校投档、复征志愿的资格。

  提醒三:被高校正式录取的新生,用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向教育部注册。教育部通过全国户籍管理系统做核验。考生核对个人信息的机会有三次:①报名信息确认时;②准考证领取后;③志愿填报时。如发现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发生错误后,立即向学校和考区招办提出,由考区招办专报省招办修改。正式录取并向教育部注册后才发现信息错误的,省级招办无权限修改。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核对本人信息。

  提醒四:正式录取后不去报到,准备下一年重考的学生,必须在开学前或高校报到期间向所录取的高校主动申明放弃。否则下一年参加高考并录取后,教育部不予注册。

  提醒五:考生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到考区招办领取个人纸介质档案,开学报到后交给所录取的高校院(系)。(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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