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对西宁至塔尔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12.06.2017  09:32

      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青水水保〔2017〕39号),为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近日,青海省水土保持局联合西宁市、湟中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部门组成检查组,对西宁至塔尔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西宁至塔尔寺高速公路改扩建路线全长9公里,全段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测设,工程于2016年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17年12月建成。项目建成后与西宁市南北绕城高速、宁大高速、既有西塔高速公路共同组成了西宁市“大十字”型高速路网主骨架,极大地促进和提高区域路网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单位重视水土保持各项工作,成立了环水保工作机构,制定了相关制度,并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从现场检查情况看,该工程沿线高陡边坡进行了削坡分级,路基边坡采用抗侵蚀防护毯,拱形护坡铺设植生袋等措施,较好的落实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同时针对检查中存在的弃渣场变更、临时道路截排水措施、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等问题,检查组要求,建设单位要严格管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按照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及时消除水土流失隐患。(省水土保持局预防监督处许绍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