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车高速逆行被记12分

10.11.2016  17:34

  青海新闻网讯 11月9日,省高速交警支队对一起市民曝光的车辆高速路逆行行为进行了查实,并对当事车辆驾驶人予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随着网络的发达,众多交通违法行为被曝光,交警部门第一时间查证处罚,对于维护交通安全畅通起到了积极作用。

  记者从省高速交警支队了解到,11月3日7时左右,一市民驾车在京藏高速海湖段上由西向东行驶,突然一辆车从对面逆向行驶过来,该市民立即减慢车速。此时,这辆逆行的车突然加快车速朝该市民驾驶车辆驶来,就在两车快要相撞时,此车突然又打方向绕过了该市民的车,行车记录仪清楚记录了这一幕。

  市民将行车记录仪的内容整理后发布至新浪微博,很快得到了省高速交警支队的重视,民警第一时间对视频进行分析调查,并确定,市民所反映情况属实。该车违法地点为京藏高速海湖段,违法车辆为绿色青A3XXXX小型越野客车。经查询,此车违法未处理记录多达17条,且该车逾期未检验。目前,省高速交警支队已对市民提供的违法行为证据进行审核并录入违法系统,当事车辆驾驶人驾驶证记12分并处200元罚款。经查证,该车挂靠在青海省某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提供的实际车辆所有人联系方式为空号,鉴于该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技术检验及存在多条严重违法行为,省高速交警支队已通知一线执勤民警如发现该车立即查扣,督促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处理相关违法行为。

  民警提醒,高速公路属于全封闭式的道路,车辆行驶速度较快,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等易引发交通事故,出行前应提前规划线路,在行驶中应注意观察路标、指示标志,如果错过出口或发现走错方向,应当在下一收费站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