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鹞子沟、广惠寺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0.12.2015  23:40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通鹞子沟、广惠寺旅游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西宁市大通县东峡镇
      项目概况:根据《鹞子沟、广惠寺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08.07),建设项目围绕着场地的地形条件、现状设施和规划理念等主题,将基地分为若干个功能互补,景观呼应的功能分区。结构上可概括为:“金廊绿带,三区九片”。
      宗教寺庙区:占地面积7.77公顷,建筑面积2.31万平方米;
      宗教民俗区:占地面积12.72公顷,建筑面积3.86万平方米;
      风情演艺区:占地面积6.45公顷;
      宾馆酒店区:占地面积14.18公顷,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
      购物娱乐区:占地面积5.21公顷,建筑面积0.76万平方米;
      温情农家区:占地面积3.11公顷,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车旅自驾区:占地面积2.56公顷,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康体医疗区:占地面积8.12公顷,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
      总计:占地面积63.57公顷,建筑面积15.23万平方米。
      总容积率0.3,绿地率35%。
      建设项目总投资3亿元人民币,资金全部自筹。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2.1.1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施工噪声是暂时的,建设项目位于大通县东峡镇衙门庄村,项目建设内容分期进行,主体工程主要集中于项目区衙门庄村,与项目周边区域环境敏感目标距离较远,因此受施工噪声影响较小。但由于施工期较长、噪声源大,为使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项目在施工期必须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减小噪声污染。
      ⑴建设项目靠边界的施工场地,使用全封闭技术以及新型隔音围护,在有环境敏感点的施工边界安装声屏障,一般人工设计的声屏障可以达到5—12 dB((A)实际降噪效果,可以大大降低施工作业噪声向外界的传播强度。
      ⑵为取得项目周边村民的谅解和合作,施工单位应事先征求他们的意见,并将施工方案通知他们,同时,施工单位应努力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⑶生产作业尽量向现场外部发展,减少现场施工作业地作业量或作业内容。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在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应设置四周围档,降低噪声源。
      ⑷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建设项目多数工程集中在东峡河以西的衙门庄村,东峡河以东主要为鹞子沟国家森林公园,因此建议将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置于场地西侧,利用噪声的随距离衰减特性来减小噪声污染。尽量避免在同一区段安排大量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⑸积极改进作业技术,采用先进设备与材料,降低作业噪声的产生量。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可以设置作业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结构阶段混凝土泵、振捣棒可采用吸音布设置临时隔音棚。
      ⑹施工单位应科学组织施工方案,合理使用高噪声机械作业时间,并使设备维护保养处于良好状态,以尽量降低设备噪声源强,要注意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影响范围。施工过程中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最佳的工作状态和处于最低的噪声水平。
      ⑺加强噪声作业控制,调整作业时间,制定合理的作业时间带。在施工现场超出规定时间带作业的一般是支模板以及浇注混凝土等作业,这些噪声的产生在正常作业中是避免不了的,而且这些噪声的强度非常大,在夜间作业噪声又显得尤为突出,为了有效的控制施工单位夜晚连续作业,就应该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昼间可以将施工作业时间与居民的休息时间错开,中午避免进行高噪声的施工作业。
      ⑻加强沿线运输车辆的管理,路经项目区周围敏感目标时,应减速禁鸣,减轻对沿途敏感目标的噪声干扰。
      ⑼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减少人为噪声,进行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培养,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建筑材料轻拿轻放,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意识。
      2.1.2施工期扬尘影响分析
      根据目前建筑工地的施工方式、施工水平,建设项目施工扬尘主要集中在前期的土石方阶段和末期配套公用设施建设两个阶段,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的行驶产生,约占扬尘总量的60%,另一原因是大风、天气干燥、少雨季节的不利气象条件下。因此,抑制扬尘是减少施工扬尘的最有效手段,同时运输车辆限速、道路硬化及保持路面清洁,也是减少扬尘量有效的手段。
      ⑴根据《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城市建成区各类建筑施工、拆迁工地做到“五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施工工地路面100%硬化,拆迁工程100%洒水,出工地渣土运输车辆车轮车身100%冲净,密闭运输、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或遮盖。
      ⑵土方工程包括土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开挖作业扬尘一般在洒水情况下,影响距离不大于50 m。
      ⑶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有效措施。
      ⑷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
      ⑸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米,并应及时清扫冲洗。
      ⑹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送往指定的倾倒地点。
      ⑺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至铺装道路间的车行道路,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并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
      铺设钢板路;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铺设用细石路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等,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保洁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存放的,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配有保洁员,专门负责保洁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污染。驶离建筑工地的车辆轮胎必须在保洁区经过清洗,以避免工地泥浆带入城市道路环境。对工地周围的道路应保持 清洁,若发生建材或泥浆洒落、带泥车辆影响路面整洁,工程施工单位有责任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清扫。
      可用吸尘或水冲洗的方法清洁施工工地道路积尘,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
      ⑻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铺设礁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晴朗天气时,视情况每周等时间隔洒水二至七次,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次。
        ⑼汽车行驶引起的道路扬尘约占场地扬尘总量的60%以上,如果施工阶段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每天4—5次),可收到很好的降尘效果。当施工场地洒水频率为4—5次/天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50 m范围内。
      ⑽施工单位保洁责任区的范围应根据施工扬尘影响情况确定,一般设在施工工地周围20米范围内。
      ⑾项目施工期应优化施工布局、优化施工方式,工程施工应按计划分期分区分段进行,不要一次进行大面积的开挖,造成地表裸露时间过长,增加土壤侵蚀强度和水土流失量;对工程开挖产生的挖方临时堆放时,要采取挡护措施;每个施工段工程竣工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⑿禁止焚烧各类废物;施工营地不得使用原煤、重油等作为取暖及食堂能源,建议使用液化气或醇基燃料。
      2.1.3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基础开挖时会产生泥浆水,泥浆水含有大量的SS,若直接排入地表水域,将造成受纳水体污染的影响。如因特殊情况产生泥浆水,须经沉淀澄清后将上清液用于场地降尘洒水,不得将泥浆水直接排入地表水域。
施工生产作业过程中冲洗、浸泡、溢流和水管泄漏等形成施工污水,排放量较难估算,主要污染为SS,可直接用于施工降尘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产生于施工营地,总排水量为4800m³,集中收集后回用,不外排。
      2.1.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施工后开挖土方与回填土方均在项目区域内自行平衡调度,无外运土方,亦不需取土。
      建设项目共计产生0.91万t建筑垃圾,其中废钢筋、废铁丝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包装箱、包装袋可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其余固废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
      施工人员施工期生活垃圾总排放量为45 t,生活垃圾以专门的容器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大通县东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2.1.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破坏工程范围内的植被,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临时性工程对原有地表植被产生破坏,但在采取一定的恢复措施后可逐渐得到恢复。此外,施工机械运输碾压及施工人员践踏也会对作业及周边植被产生一定程度上的扰动。本工程占用区域的植被类型为自然植被,主要以灌木草甸为主。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2.2.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⑴机动车尾气
      项目建成后共设置1200个地上停车位。汽车尾气以CO、THC为主,项目区域的绿化,种植的净化废气能力较强的植物树种,对汽车废气有净化作用;车辆废气经扩撒、稀释,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类区的标准限值。
      ⑵宾馆酒店餐厅油烟
      宾馆酒店餐厅厨房设施应严格按照《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89)、《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进行统一设计;厨房炉灶需安装排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的处理效率大于85%,则宾馆酒店餐厅厨房后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排放浓度0.45 mg/m3,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相关标准限值,通过独立烟道至楼顶排放,不会对外环境及内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2.2水环境影响分析
      评价项目的水污染源主要是生活污水、餐厨废水以及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类型主要为冲厕污水等。
      项目污水排放总量约为5.98万m³,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餐厨废水、医疗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消毒池预处理后,排入景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中的水景类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绿化及景观用水。
      2.2.3声环境影响分析
      ⑴水泵站噪声
      依据工程分析中的噪声源强分析,项目噪声源水泵站最大噪声值为85 dB((A),其它各类风机最大噪声值为75 dB((A)。
      根据相关类比资料,项目实施后水泵站在仅考虑室内隔墙衰减噪声的情况下,水泵站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是达不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1类标准的。因此水泵站需采取必要的降噪防噪措施,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
      ①由于建设项目占地地势开阔,水泵站结构传声影响较小。
      ②在泵站内适当处给水泵机组安装隔音罩,能使噪声降低15-30%。以低噪设备代替高噪设备,以高效泵代替抵效泵。
      ③加压水泵亦采用将设备安装在预制混凝土基座上进行减振,利用隔振元件和挠性接头使振动发声的机械设备与基础等结构物隔离开,选择橡胶减震器或橡胶减振垫进行隔振。
      ④降低管道表面的声辐射,通常采用的是管道包扎的方法,即在管道外包扎阻尼材料,可以显著地降低管道噪声辐射。
      ⑤隔绝振动传递的来源,即在声源和管道之间加设软连接,以弹性连接代替刚性连接。对于泵房的管道主要采取橡胶补偿软连接,即在水泵的进出口、穿墙处采用可曲挠单球或双球合成橡胶接头。
      ⑵停车场机动车辆噪声
      进出项目区域的机动车辆产生的机动车噪声主要由汽车发动机产生的噪声,汽车速度变化及刹车引起的噪声,汽车轮胎和地面摩擦的低频噪声。由于项目区域停车场较分散,且项目区域地势开阔,停车场机动车噪声对项目区域及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较小。
      2.2.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以及少量的藏医药医疗废弃物,排放量约为13.88 t/d,及时清运。
      本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后,在全区内车行、人行通道每间隔50米设置一个果皮箱,由景区保洁人员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大通县东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宾馆酒店餐厅产生的餐厨废弃物由景区保洁人员统一单独、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康体医疗区产生的藏医药医疗废弃物由养生医疗区保洁人员统一单独、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餐厨废弃物、藏医药医疗废弃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
      2.2.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建设区域为大通县东峡镇衙门庄村,该地块主要为村民住宅,无自然及人工林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针对项目区域东侧的鹞子沟国家森林公园。
      大通国家森林公园于2001年批准成立,分鹞子沟景区和察罕河景区两部分,鹞子沟景区位于县境东北部,距省会西宁50公里,是西宁周边最近的、独具原始自然风貌的生态旅游胜地,鹞子沟山处于达坂山东峡水源涵养林区,与五大黄教寺院之一的广惠寺毗邻,总面积1633公顷,海拔2600-3300米,呈叉沟地貌,地形宽阔,鹞子沟是以青海云杉次生林为主的天然林区,浩淼的林海及林下灌丛植被,构成草甸、森林景观,有“青海小天山”的美誉。又被称为天然“氧吧”。主要景区景点有尕寺沟、鹞子沟、南沟、盆子坑、沙棘景致园、松海探幽、鹿仙亭等,丰富的植物品类,森林珍奇、垂直分布的林带不仅是人们休闲、避暑的旅游胜地,而且是科普、游乐的场所。
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措施:
      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禁止施工人员破坏场地外生态和植被。
      ⑵工程施工临时占用的区域,施工结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景观也受到破坏,地表裸露,对风力、水力作用明显,易沙化扬尘。但是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地表将大量种植植物,对地表环境影响即可消失。
      ⑶根据实地踏勘和调查,项目建设只是现有植被受到破坏,每个施工段工程竣工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⑷项目施工时,严禁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建筑垃圾、施工废水排入东峡河。
      ⑸建设风情演艺区时,要与东峡河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在东峡河中建设风情演绎设施。
      ⑹项目临时施工营地设置要求以及污染防治措施内容:
      项目工程施工营地搭建在衙门庄村,不得占用河道、林地和草地,减少植被破坏,严格控制占地面积,项目施工过程不会对土地结构造成大的影响,只是临时占用。施工场地需保持交通畅通。施工营地应场地平整,距离周围环境敏感目标较远,以避免施工噪声以及扬尘等对其造成影响。
      施工人员的施工活动和生活活动对周边环境卫生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如随意排放,则将对附近地表水有较大的危害性,各类生活垃圾,尤其是不可降解的塑料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可忽视。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培养,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扰民的意识。施工结束后,遗留施工垃圾应采取措施彻底清理平整。并做好相应的绿化,进行植被覆盖。
      根据植物配置原则和思路确定景区绿化布局。
      ⑴植物配置原则
      1.环保化原则:以吸收和消除大气污染作为绿化树种选择的重要指标,选择对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吸收和烟尘吸附能力较强的树种。
      2.彩色化原则:采用纯色栽植、多色配植、多层配植等多种手段,使园林绿化呈现出色彩缤纷的绚丽景象。
      3.人性化原则:选择树种时首先从使用者的角度出发,以人为本,兼顾其景观价值,并考虑园林绿化的保健功能和实用效能。
      ⑵植物配置思路
      1.适地适树,因地制宜:场地条件与树种特性相互适应,依照当地适生树种名录进行配置,从中选取符合场地特征与适应灌溉条件的相应类别,取易于成活、生长良好,具有适应环境抗病虫害等特点,充分发挥其绿化、美化的功能。
      2.细化层次,突出重点:重视采用立体绿化适应不同立地条件,积极尝试花架、棚架绿化,篱垣绿化、假山置石的绿化,枯树、柱体绿化、花坛、花钵、园桥绿化、屋顶屋面绿化等多种方式。选择多种植物合理搭配,营造丰富的绿化景观,利用不同植物根系的不同深度,达到减少山体发生滑坡的可能性。并根据不同的景点特征和空间格局选择不同的骨干植物,烘托主题,凸显特色。
      3.季相变化,体现差别:植物季相景观既受到地方季节变化的制约,也能够反映地方季节变化的特色。重视植物的季相变化,是提高绿化质量的一条重要途径。按照美学原理合理配置,充分利用植物的形体、色泽、质地等外部特征,发挥其干茎、叶色、花色等在各时期的最佳观赏效果,尽可能做到一年四季有景可赏,充分体现季节特色。
      项目运营期需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对景区生态环境进行保护:
      ⑴加强乡土物种培育。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做好就地保护、移地保护工作,加强和促进本地物种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结合苗圃、花圃、草圃等功能,加强乡土绿化草种、树种的保护培育,引进培育适宜树种,丰富植物物种多样性。
      ⑵完善绿化物种设计。加强植物配置设计的审批,合理界定植物品种的数量,丰富植物物种。
      ⑶强化科普建设。注重充分发挥生物多样性研究,保护和科普教育阵地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公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⑷划定保护区,优化工程用地,合理布置施工区,减小对植物的影响。
      ⑸森林资源保护。森林动植物资源是旅游区景观开发建设的物质基础,要做到有效的保护森林植被,首先要认真落实贯彻《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地方性有关护林防火、预防病虫害的规章制度。
⑹设计景区容量
景区旅游环境容量是指景区在一定时间内所能承受的旅游及其相关活动的强度,这是制定旅游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依据。
⑺森林防火
在景区入口处和景区与周围村民居住区的交通路口,设置护林防火点,对非旅游人员进行入园限制。在主要交通游览道路、入口处和重点防范地带,设置护林防火宣传告示牌。增加防火道密度,在白桦和云杉纯林面积大的地方,应根据自然地形,加大防火道密度。结合路网、游步道,进一步搞好林火阻隔系统的建设。建立森林防火监测系统,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提高扑火队伍的专业水平,加强火源管理,配备有关的通讯及消防设备。
⑻森林病虫害防治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系统,坚持以生物防治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控制病虫害的发生。严格种苗、花卉的检疫制度,对引进的林木种子、绿化苗木和花卉要进行检疫,杜绝危险性病虫害进入景区。
⑼野生动物保护
项目建设不得对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游步道设计要避开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保护野生动物生境,禁止捕猎,避免干扰,人工招引。加强野生动物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保护意识,丰富景区动物资源。
⑽封山育林、护林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护林,强化林地和林木的保护,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禁止一切毁林行为。在建设过程中,要保护植物种群,不得随意采伐。景区内禁止放牧,避免牲畜对植被的破坏。
2.2.6景观境环境影响分析
⑴自然景观保护
对于自然景观资源要按自然原有面貌保护,不得随意改造,不得增添和破坏原有的自然风貌。
禁止在森林公园内乱搭乱建与自然景观不协调的建筑物,对现存的不合理建筑物,必须以总体设计为依据,尽量拆除或移位,或适当整修后保留。
古树名木既是珍贵的文物,又是景区内主要景观之一,应重点保护,严禁采伐或迁移,不准乱刻乱画,要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维护其正常生长。
严禁在开发建设中对峡谷、山体、溪流等自然景观的破坏。
⑵人文景观保护
对历史人文景观资源要按历史原状保护下来。如破坏的部分,可以暂不修复;如决定修复,要按“整旧如旧”的原则进行修复;如破坏太多,或仅存遗址(遗迹),则必须保护其遗址或遗迹,不得占用或另作其他基建用地。
本项目广惠寺属于宗教活动场所,是项目区域内的重点人文景观,在扩建过程中,要大力保护广惠寺原有建筑,扩建的部分要与原有的广惠寺建筑保持风格一致,整体上形成“庙堂百间、紫烟缭绕”的景观盛况。
3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本项目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旅游业:①休闲、登山、滑雪、潜水、探险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开发与营销服务;②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红色旅游、民族风情游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服务;③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信息服务;④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开发及营销),建设项目经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备案批准(大政 [[2008]118号)。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建设项目经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同意(《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 077 号),批准“大通鹞子沟、广惠寺旅游项目”的建设。建设用地从土地利用规划适应性、环境适应性和环境相容性分析,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合理。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存在的各种污染影响在可控制范围之内,只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加强管理,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4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公众对本工程选择的地理位置有何看法;
公众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
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5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所反映。
6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截止日期2014年3月30日。由于条件有限,一般不接受来访,请谅解。
7 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971-6308152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