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宏赴海东市黄南州调研时强调进一步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为“四个转变”提供法制保障

24.02.2017  20:06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崔永焘 报道)根据省委部署,2月22日至2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宏带领调研组,赴海东市、黄南州就人大立法如何为“四个转变”提供法制保障开展调研。

  曹宏指出,要深入实践“四个转变”治青理政新思路,不断提升立法工作水平,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

  曹宏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优先理念,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统一。要全力筑牢民族团结进步基石。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立法,依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要积极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深刻把握国家战略大势,重点在推进对外开放、城市发展、产业转型、生态保护等方面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实现自身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发展。要努力推进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循环。要依托专业合作社等有力抓手,强化集约效应,努力在保护生态、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实践中持续走好绿色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