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国赴玉树州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时要求 加强队伍建设坚决防止“灯下黑”

18.10.2019  16:50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10月13日至14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青海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明国赴玉树藏族自治州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听取玉树州委、州政府情况汇报,实地走访玉树州委扫黑办、玉树州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等单位,并就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深挖彻查重点案件线索等方面提出督导意见。

  陈明国指出,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玉树州委、州政府在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上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但还需从思想认识、工作方法、推进力度、深化创新上下真功夫、细功夫,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陈明国要求,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爬坡攻坚的关键期,任务艰巨。下一步,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以更高政治站位来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全局突出位置,全面调动相关单位积极主动参与专项斗争。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打好这场攻坚战。要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对于重点案件要加快办案节奏,加大侦办力度,有效补充办案力量。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要提前介入,同步立案,形成打击合力。要坚持“一案三查”制度,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要把打击“保护伞”、彻查“关系网”作为主攻方向,该查处的查处,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要充分认识到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不铲除,专项斗争整体成效就会大打折扣。要统一执法司法思想,依法处置好涉案财产,坚决推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加大行业领域内黑恶线索排查、乱象整治力度。要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成熟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要抓好村(居)“两委”建设,抓好重点人员管控,坚持基层治理好经验好做法,让黑恶势力无处容身。要加强政法队伍自身建设,坚决防止“灯下黑”问题。要加大政法干部交流力度和范围,防止形成滋生关系网、利益链。要加强日常监管,对违纪违法行为早提醒、早发现、早处理,真正建立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政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