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4万贫困人口脱贫

06.01.2017  14:01

 12月29日,海东市2016年度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及省级贫困退出验收工作会议召开。省考核验收组组长、省住建厅副厅长张荃境,海东市委副书记李国忠,市政府副市长李青川参加会议。

会上,李青川汇报了海东市2016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据了解,今年以来,海东市投资1100万元率先在全省建立精准扶贫信息化管理、服务大数据平台及市、县(区)两级脱贫攻坚作战指挥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精准扶贫工作数据化和动态化服务管理。构建了市、县(区)、乡、村及部门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合力推动的组织领导机制,精准有效的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机制,完善有序的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有效的督导巡查机制及灵活有效的学习培训六大工作机制。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提升、转移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六大实事工程。创建了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旅游扶贫、园区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典型引路七大扶贫模式,全市脱贫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

省考核验收组在10天的考核验收中通过入户调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海东市精准脱贫工程进行了“把脉问诊”。考核组认为,海东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部署,高度重视,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六项标准”,海东市在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注退出的160个贫困村、4万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贫困退出标准。同时,考核组指出了海东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共同协作、发挥优势,共同参与到脱贫攻坚的大潮流中,在脱贫攻坚中要突出扶“志”和扶“智”,从内而外提升“造血功能”,使扶贫项目真正发挥作用。要加强贫困群众强精神文明建设,将道德建设、项目建设、精神建设等相融合,引导和组织广大群众自力更生建设家园。要统筹安排好易地搬迁之后群众的后续产业发展问题,让群众既要“挪穷窝”还得“拔穷根”。(李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