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提级处理“老大难”问题   行政处罚6家企业,停产整治5家,关停取缔8家, 6名领导干部被追责

09.11.2016  21:11

   中国环境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见习记者桑志朋  

  “刑事拘留两人,取保候审3人,行政拘留1人;对6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治企业5家,关停取缔企业8家;对6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这是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淄博市环保局了解到的一组数据。这组数据背后是淄博市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手腕,全力推进生态淄博建设的真实写照。

  针对生态淄博建设调度会通报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环保重点案件,淄博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监察局、环保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了提级调查处理,严查严惩,严肃追责。

   ■细致排查严惩处 6家企业被处罚  

  调查过程中,调查组对于环境污染企业进行细致排查并依法处理。

  针对鑫泽宇琉璃制品厂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责令博山环保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实施停产治理,随后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对这家企业负责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针对居民反映异味扰民的问题,调查组经过深入走访,确定化工气味扰民的企业为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顺酐分公司。针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淄博市环保局依照相关规定,对这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区政府对其PVC手套项目实施停产整治,要求尾气深度治理装置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据驻区督查组核实,这一项目已停产。

  针对桓台县鑫马纸业公司偷排污水,污染周边耕地和河水的问题。经现场调查发现,这家企业已停产,但废弃物纸箱违规回填氧化塘。依据有关规定,检查组责令县环保局对鑫马纸业进行行政处罚,责令企业将氧化塘中的纸箱限期清运,并进行土方回填。索镇政府加强监督,督促企业废弃物清运及土方回填到位。目前,废弃物清运及土方回填工作已完成。

  针对山东辰龙集团公司违规存放纸浆废料和污泥,且地面未进行防渗处理的状况。调查组责令桓台县环保局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对纸浆原料进行全密闭储存,并对场地全面硬化,将料场中存放的污泥转运到专门的污泥储存场进行贮存;责令县环保局、田庄镇政府对企业加强监管,确保整改到位。目前,污泥已全部清运完毕。

  对于高新区鑫港燃气冒黑烟的情况,现场调查发现,这家公司在装配煤环节,负压装置性能存在问题,导致煤粉扬散及荒煤气泄漏,现场出现大量黑色和黄色烟雾,鉴于这家企业长期存在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责令市环保局对这家企业装配煤环节冒黑烟、黄烟等烟尘无组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在地面除尘站完工之前,企业要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降低生产负荷,减少粉尘扬散及荒煤气泄漏,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针对经开区本信利混凝土公司私自恢复生产问题,责令周村环保分局对这一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周村区政府对本信利公司实施停产整治,未经环保部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要求周村区与经开区进一步厘清环保监管责任,加强企业监管。

   ■清场拆除防复燃 8家企业关停取缔  

  对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土小企业以及无环保手续、环保设施配套不齐全的企业,调查组依法责令相关部门进行了关停取缔。

  针对淄博坤钿建材有限公司的扬尘、烟尘污染,经查这家公司环保配套设施不全,未落实停产整治措施,淄博市生态办责令博山区政府对其实施关停取缔。

  有村民反映,博山区石马镇芦家台村附近3座地埋式滑石窑非法生产,未关停。调查组展开了深入调查。责令博山环保分局、石马镇派专人监督滑石窑清场拆除工作,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滑石窑已清场完毕。

  博山区经济开发区尚庄村西附近一家土小企业和一家化工厂夜间排放废气,异味较大。调查组责令博山环保分局对奥森化工公司实施停产治理,将车间及生产设备全部密闭,并接入异味吸收装置,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责令博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这家土炼油企业采取断电、断水、拆除设备等措施,杜绝其死灰复燃。目前,这家企业已被博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依法取缔。

  根据市民举报,临淄区徐旺矿业洗砂厂涉嫌偷排污水污泥。调查组经现场检查,这家企业实为洗石粉厂,排放洗石粉的水和沉淀泥土。鉴于这家企业无环保手续违法生产,由市生态办责令区政府对其实施关停取缔,临淄环保分局已对其下达停产通知书,所属的金山镇政府依法对这家企业洗砂装置、控制台及自备发电机组进行了查封。

  桓台县圣源纸制品公司无环保手续,对河道造成污染。调查组经现场检查发现,这家企业无环保手续,已停产,鉴于这家企业无环保手续违法生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县政府对这家企业实施关停取缔并拆除生产设备。

  针对桓台县金宗清沥青搅拌站无环保手续、污染严重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这家沥青搅拌站已停产,正在拆除设备。责令县环保局、马桥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企业限期拆除到位。目前,拆除取缔工作已全部完成。

   ■追究责任不留情 副镇长阻扰执法被停职  

  淄博市要求,对工作不到位、督察不到位、追责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调查组发现,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顺酐分公司PVC手套项目未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烘干废气无组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未得到及时查纠,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周村环保分局开发区环保所所长行政警告处分。

  山头街道办事处未能对坤钿建材公司和鑫泽宇琉璃制品厂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停产要求,依法给予其分管环保工作的副主任行政警告处分。鉴于对鑫泽宇琉璃制品厂批建不符、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行为未及时进行纠正,给予博山环保分局环境监察大队白塔中队中队长警告处分。

  自8月25日~9月26日,临淄区金山镇辛庄村村主任纠集罗村镇人员,在无任何开采手续的情况下,打着生态修复的幌子,利用复绿手续,夜间偷采毛石对外销售。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辛庄村村支书与金山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等人,阻挠执法人员正常调查办案。淄博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调查组与“百日行动”驻临淄督导组及金山镇进行了沟通协调,推进案件办理。截至10月23日,共调查17人,传唤犯罪嫌疑人8人,刑事拘留两人,取保候审3人。

  鉴于临淄区金山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阻碍执法人员正常调查办案,由组织部门对其予以停职,接受组织调查,并配合公安机关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由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依据有关规定,对其予以纪律处分。

  桓台县圣源纸制品公司无环保手续、污染河道,唐山镇政府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这一企业实施关停取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其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科级干部行政警告处分。

  针对高新区鑫港燃气冒黑烟问题,这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未及时整改到位,依法予以淄博高新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警告处分,企业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待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完毕后,依据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