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地税2017年组织税费收入218.89亿元

08.01.2018  19:41

  2017年是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后反映地税收入全貌的第一年。全省地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和税收形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开展“百日攻坚”、“会战黄金季”、“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为助力,凝心聚力抓收入、稳增长、促发展,创新举措,攻坚克难,全年税费收入呈现良好发展态势。2017年组织税费收入218.8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13.16亿元,剔除上年营业税基数后同口径增长18.5%;社保费收入92.25亿元,增长12.1%;其他各项规费收入13.48亿元。圆满实现组织收入目标。

(一)理念创新。省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财税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准确研判形势,提出地税部门开展“二次创业”的新理念,指出变革时期地税的使命更光荣、挑战更艰巨,激发了地税人的工作热情和激情,增强了干部归属感,系统上下团结奋进,砥砺前行,成效显著。

(二)思路创新。针对税收任务重,现有税种小而零散、征收难、征收成本高等现实问题,调整工作思路,在工作实践中总结提炼出“一二三四”新型工作思路。即: 一是 小税种大管理细征管”,针对各税种不同特性,寻找应对措施,细化税种管理; 二是 两为”,即缺税不缺为,少税不少为; 三是 三应三尽”,即应收尽收,应减尽减,应免尽免; 四是 组织收入“四不”原则,即“履行职责不动摇、依法征税不折腾、征收管理不懈怠、坚决不收过头税”。新思路为后营改增时期的税收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举措创新。全系统转移征管重心,充分利用“金三”信息化系统,集成整合现有征管资源,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促收入。 一是 实施对纳税(费)人分类分级管理,开展疑点和风险点分级分析应对; 二是 大力加强数据治理,与工商、国税等部门开展纳税户数和征管基础数据比对、核查清理和及时修正,不断强化“金三”系统基础数据质量的提高; 三是 企业所得税汇算系统”、“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系统”、“以地控税”、“房地产交易价格核定系统”、“大企业管理平台”、“稽查双随机选案系统和查账系统”等各类特色软件有效发挥作用,大力提高了税收管理水平和质量; 四是 加强重点税源、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企业监控,提高对总体税源的掌握力和预测力; 五是 开展各类专项大检查和督导督察,大力清缴欠税,充分发挥稽查打击偷逃税利剑作用,防范了税收流失,堵漏增收成效明显。

(四)协作创新。积极推进协同共治、协税护税网络体系的建设,3月份顺利出台《青海省税收保障办法》,构建起了“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综合治税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有关单位在税收保障、协税护税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努力利用第三方涉税信息,挖掘收入增长潜力,强化欠税清缴入库。与国税部门进一步拓展深化合作,共建互派办税服务厅,互相委托代征税款,防范税收流失,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现代化税收环境。

(五)服务创新。深化地税部门“放管服”改革,把完善和落实税收政策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提高现代化服务水平,维护纳税(费)人合法权益,提升征管效能。 一是 巩固和扩大“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推进涉税事项办理便利化新模式; 二是 努力优化办税服务,不断推进网上报税,推出省内同城通办、免填单涉税业务,极大地方便了纳税(费)人; 三是 健全完善纳税信用体系,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 四是 切实落实西部大开发、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就业、小微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和六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全年减免税收40.42亿元,惠及3万余户纳税(费)人,地税部门纳税(费)人满意度明显提高。

  2018年,青海地税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组织收入工作。进一步立足本职,积极进取,提升地税部门应对新挑战、新机遇的能力,继续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在创新管理,更好地发挥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在更高起点上推进青海地税事业新发展,为新时代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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