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青海天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玻璃、Low-E玻璃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青海天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玻璃、Low-E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调查,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一、公示时间:(2012年4月10日——2012年4月17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何建国
青海天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玻璃、Low-E玻璃生产线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生产车间、办公楼及其附属设施,年产5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玻璃、Low-E玻璃。
建设单位:青海天一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金源路以西,青海辰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北的用地范围内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2.5%。
环评编制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西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遵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工程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要求建成。经检查,该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进入第一污水处理厂;车间内安装通风排气设施,确保车间玻璃密封打胶、灌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流通;钢化炉风机噪声采用隔段降噪处理,车间玻璃加工设备采取安装消音罩、车间内壁做吸音处理等措施;产生的边角废玻璃等固体废弃物全部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环保管理措施基本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