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现"三个转变"积极破解农牧民党员发展难题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为切实抓好党员尤其是农牧民党员发展工作,2013年省委研究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引导各级党组织想办法激活源头、严标准提高质量、下功夫强化监督,通过“三个转变”,有效破解了农牧民党员发展工作中的诸多难题。2013年,全省从农牧民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3306名,其中35岁以下发展对象占69.6%,比上年度提高了4个百分点;共发展农牧民党员2733名,其中少数民族党员比例比上年度提高3个百分点,大学专科以上党员比例实现翻番,进一步优化了农牧民党员队伍结构。
由“等申请”向“选优秀”转变。从农牧民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农牧区“空心化”问题突出等实际出发,摈弃以往党组织坐等入党积极分子提交申请的做法,引导基层党组织综合运用群众推荐、群团推优、从维稳一线和急难险重工作中推荐等方法,主动发现表现突出的优秀分子,有计划地开展对重点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实现了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为党员发展注入“源头活水”。海东市乐都区推行“双推双选”制度,先由“群众推、党员推”选出优秀村民,再从优秀村民中培养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和村级后备干部。通过“双推双选”全区共推选出优秀村民4159名,从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981名,选拔村级后备干部1092名,有力提升了新发展党员的公信度和影响力。玉树州称多县认真总结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经验,提出了优秀干部在一线推荐、积极分子在一线培养、预备党员在一线吸收的“火线”入党工作法。开辟火线入党“绿色通道”,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结合各类急难险重工作,深入一线发现和引导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在一线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动态。近三年,先后用“火线”入党工作法发展农牧民党员830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200名,把一大批冲锋在前、敢于担当的优秀分子发展成了党员。
由“自然成熟”向“跟踪培养”转变。针对以往工作“重发展、轻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入党意愿强、锻炼机会少”,大多只能依靠“自然成熟”的问题,要求各地区积极建立专门培训与履职尽责、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相结合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实现由“自然成熟”向“跟踪培养”的转变。各地区普遍做出规定,要求村党支部按时吸收发展对象参加党课、列席支部大会等村级党内重要活动,并在“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抗灾救灾、维稳调解等重点难点工作中设置岗位,组织发展对象认领任务、锤炼党性,指定联系人,包教育、包培养、包成熟,提高了发展对象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实践能力。果洛州为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给每个积极分子建立培养档案,指定专人定期听取思想汇报。推行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制度,由各县委组织部分批次统筹安排县、乡党校开展专题培训,强化“无神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理想信念教育,纠正了一些积极分子思想上的模糊认识,端正了入党动机。
由“结果预审”向“全程监督”转变。认真研究分析农牧民党员发展工作中较易出现的“宗族式”、“亲友圈”党员、班子不团结发展不了党员、支部书记抵触年轻优秀党员发展等问题,严格程序标准、细化工作流程,努力加大乡镇党委的监督责任,使乡镇党委实现从“结果预审”向“过程监督”的转变。如,海东市出台党员发展书面通知党员、向乡镇党委报告、参会人员签名认证、包乡镇干部随机抽查四项制度,要求涉及党员发展的党员大会要向所有党员逐个送达通知并签写“送达回执”。对外出务工的党员,及时电话通知,并记录通话内容,保障了每个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要求党支部发展党员的正式会议要向乡镇党委作书面报告,并由乡镇党委指派党委副书记和组织干事列席,确保参会人数、程序、表决结果认定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参会党员和乡镇列席人员在专题会议记录本上签名认证,以备核查。要求各县区委组织部干部包乡镇随机抽查发展党员情况,收到积极成效。海北州积极推行党员全程记实、决议票决、结果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据实对党员发展各环节情况进行记录;对拟转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采用全体党员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对接收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转为正式党员的同志进行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不符合规定程序的,不予批准发展;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失查失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在一定范围通报,确保了发展党员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