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酒后合伙去抢劫

04.05.2015  10:11
核心提示:   方 三名男子在喝完酒后,其中一人提议去抢钱,其余两人立即同意,随后三人携带砍刀行至当地一处步行桥上,抢劫行人后逃离现场。  据了解,2014年6月18日22时许,男子李某、张某在朋友李某某出租

   方 三名男子在喝完酒后,其中一人提议去抢钱,其余两人立即同意,随后三人携带砍刀行至当地一处步行桥上,抢劫行人后逃离现场。

  据了解,2014年6月18日22时许,男子李某、张某在朋友李某某出租屋内喝酒,期间,张某提议去抢钱,李某、李某某当即表示同意,随即三人携带砍刀行至乐都区碾伯镇东步行桥,次日凌晨,三人拦截途经步行桥的行人杜某,由张某、李某手持砍刀威胁杜某,由李某某搜身,从杜某身上抢得现金200元和奥克斯手机一部。随后三人又拦截了行人王某,王某在交出现金300元后遭到三人殴打,三人又从其身上搜走装有9000余元现金的钱包后逃离现场。近日三人已被依法进行一审判决,其中被告人张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李某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李某因在犯罪时系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所以从轻处罚,李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