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西宁地区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简易门诊
全面停止西宁地区各类三级医院(含省妇幼保健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儿科除外
4月1日上午,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就开展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从今年起,省卫计委将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并制定了《青海省医疗质量提升活动方案(2017-2019年)》。
据了解,自7月1日起,我省将全部取消西宁地区三级公立医院简易门诊,基础普通用药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全面停止西宁地区各类三级医院(含省妇幼保健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省妇女儿童医院及各综合医院(含省妇幼保健院)儿科除外。逐步回归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的功能与定位。
此次“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优化服务内涵,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医疗机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落实患者安全目标,保障医疗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切实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活动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强化落实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加强对产房、新生儿室、手术室、门急诊、血液透析室、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2017年,选择2到3个质控中心对其专业进行标准化建设和评估,促进全省二级以上医院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标准化、同质化。
加强疾病分级诊疗过程中医疗质量连续化管理。拟成立青海省神经科疾病医疗中心、青海省创伤医疗中心、青海省心血管病医疗中心、青海省妇产疾病医疗中心、青海省新生儿疾病医疗中心,指导全省相关专业诊疗。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医学影像中心、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电生理诊断中心。2017年,三级医院相关病种下转病例占总病例数不低于50%。
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按照各级医院诊疗服务内容,逐步回归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的功能与定位。2017年,西宁地区三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数量要较上年减少25%,在做好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衔接的前提下,自7月1日起全部取消简易门诊,基础普通用药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
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门诊静脉输液管理。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落实基层首诊制度,普通门诊静脉输液逐步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服务。自7月1日起,西宁地区各类三级医院(含省妇幼保健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为保证儿科门诊患者必要的静脉输液需要,省妇女儿童医院及各综合医院(含省妇幼保健院)儿科除外,但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减少直至停止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要积极探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
强化临床路径管理。2017年,省内二级以上医院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其中,三级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出院病例数的50%,二级医院达到70%。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管理。将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合理应用情况纳入院长、科主任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严格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和临床应用管理,实行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加强日间手术质量管理。在省人民医院、青大附院、青海红十字医院、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日间手术试点,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向社会公示日间手术病种和技术目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提升县级医院和民营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每年至少要对所辖民营医疗机构督导检查两次。强化县级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依法执业意识,指导县级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加强专科能力建设,评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唐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