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坟烧纸引燃山火大通两人被判刑

01.04.2016  08:12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长宁镇东风村、朔北藏族乡郑家沟村分别集中巡回审理了2起失火案,被告陈某某、焦某某因上坟烧纸引燃山火,分别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刑罚。

  2016年2月7日除夕,按照传统民俗习惯,被告陈某某、焦某某给各自过世亲人上坟烧纸,由于坟地周围草木茂盛,天干物燥,在烧纸点着的瞬间,一阵风吹过,坟地周边的草木被迅速引燃。在山上强劲的风力作用下,火势越来越大,很快烧成了一片火海。被告陈某某、焦某某对各自引燃的山火虽然进行了全力扑救,但是效果微乎其微。

  之后,两场山火在当地干部群众的全力扑救下最终扑灭,但是山火烧毁樟子松、柠条、沙棘等大量退耕还林草植被,两次山火事故过火面积达11.33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万余元。

  近年来,大通县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在有效实施生态战略的大环境下,森林草原植被长势茂盛。但是一些群众法律意识不强,森林草原防火观念淡薄,为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为了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良好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增强守法观念,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森林公安局共同组织开展了此次集中巡回审判、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当日,近200名群众现场旁听了庭审和法制讲座,现场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展出宣传展板12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