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严查官员与老板相互勾结牟利案件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7月28日至9月27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江苏省进行了巡视。10月30日,中央巡视组向江苏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用中央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省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到位真到位提出明确要求。去年11月6日—7日,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对做好整改工作再一次进行动员部署。12月13日—14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江苏视察指导并发表重要讲话。12月22日—24日,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出具体部署,根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向深处抓、向实处落。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一着不让抓好整改落实。省委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罗志军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学勇和省委副书记石泰峰任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小组,由相关省委常委担任组长,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共同参与,将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主要问题和3个方面意见建议分解为23项任务98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罗志军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省委先后召开6次常委会和多次专题会,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全省各地和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实际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每个整改事项都有负责任交待和结果。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标本兼治确保整改任务完成。省委派出7个由正厅级领导担任组长的联合督查组,对全省13个省辖市和99个县(市、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围绕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截止去年12月底,修订原有制度5项,新出台制度41项,还有7项制度待中央相关制度颁发后出台。23项任务已全面整改,98条整改措施有78条全部落实到位,还有20条需要有个过程才能落实到位,正在强力推进。
二、立说立行动真碰硬,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全到位真到位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突出抓好省委主体责任落实。省委常委会带头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去年省委常委会共召开45次会议,有31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重大责任。在省委九次全会上向全委会报告了本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接受全委会的监督。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把两年一次的考核加强为一年一考核,去年12月省委成立14个检查考核组,在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由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带队,对13个省辖市、13个省级机关部门进行了实地检查考核,及时反馈检查结果,推动责任落实。二是积极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省委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的领导,及时听取省纪委对省管干部采取调查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及重大案件查处的情况报告,及时批准省纪委对重要案件初核、立案审查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办案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重大复杂情况,给予有力支持。三是切实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每年底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度,结合各市报告情况,省委常委会听取部分市委负责同志工作汇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普遍进行廉政谈话。
2.关于纪委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认真组织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70个重点关注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推进会,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分赴联系地区进行督查指导。中央巡视组转交的其他信访件,督促各地认真办理,确保件件有交待。二是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省纪委在不增加编制、机构数的情况下,经过两轮调整,从事执纪监督业务的机构数、人员编制数均有大幅增加,占比分别达到72%、64.5%。加强对市、县(市、区)纪委推进“三转”工作的督促指导,直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大大增强。三是健全依纪依法、高效协同的查办腐败案件工作机制,省纪委进一步完善了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单位协作配合办法。建立完善防逃追逃工作协调机制,正在对外逃党员干部情况进行新一轮调查统计,完善外逃人员基础信息库,并将建立外逃党员干部月报制度。四是积极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制定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支持和督促下级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省纪委对重要案件线索处置方式及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并要求各省辖市纪委定期上报重要案件线索处置情况。五是加强查办案件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基础数据平台、案件线索统一管理数据平台,定期收集党员领导干部基础信息,切实加强对重要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和排查分析,实现动态监管、及时预警,有效提高发现问题、调查取证、突破案件能力。六是加强办案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办案人才库,开展业务专题培训,推进岗位练兵活动,健全办案监督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监督管理,省财政下拨200万元支持市县提高办案装备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依纪依法安全办案。
3.关于省委巡视工作围绕一个中心、聚焦“四个着力”还不够,有的地方巡视工作存在走过场的问题。
切实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围绕“一个中心”、聚焦“四个着力”,坚持普通访谈与重点约谈相结合,多渠道受理群众信访件,定期分析信访谈话,加强与组织、司法等部门联系,通过约谈举报人、查阅证据性材料、实地暗访等,切实提高巡视发现问题的能力。去年省委巡视组下半年第二轮巡视中,累计发现“四个着力”方面突出问题229个。省委巡视办建立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等征求巡视对象建议工作机制,对问题反映较多的地方或单位先期安排巡视,已在2014年12月第三轮巡视中开始实施。加强对巡视报告和反馈意见审核,提高报告质量和反馈针对性。强化巡视组组长责任制,制定《省委巡视组组长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对组长履行职责、重要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巡视成效考评办法,进一步强化巡视干部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
4.关于腐败问题多层次、多领域、广覆盖,表现形式隐蔽化、智能化、多样化,查处难度加大;针对领导干部子女经商办企业,要界定明确基本要求,把制度笼子扎牢。
一是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汇集梳理、集中排查和定期评估制度,省纪委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委厅机关办案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下发关于规范向省纪委报送反映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行案件线索信息化管理系统,按照重要案件线索查处方式及标准对现有线索进行“大起底”,确保每个重要线索都有落实。二是充分发挥全省贯通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网络作用,构建便捷高效的信访举报受理平台,推行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网上登记、网上呈批、网上传输,实现省市县纪检监察网络举报渠道全覆盖。2015年健全拟提拔干部信访举报筛查制度,建立线索转立案回告机制,完善实名举报奖励机制,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线索核查通报例会制度,加强信访线索梳理和分类处置,强化信访举报在办案中的作用。三是健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下发《关于巡视中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的意见》。逐步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在淮安市、省公安厅、盐城市亭湖区、镇江市丹徒区、宿迁市宿豫区等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个人财产公开试点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10个县(市、区)、20个机关单位、30个企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离任从业限制。四是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子女亲属经商办企业方面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领导干部利益冲突事项申报、公开、回避工作进行前期调研,研究制定《江苏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子女亲属从业行为,防止领导干部借职务便利为子女亲属谋利,积极构建防止利益冲突行为准则和制度体系。
5.关于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国企改制等领域依然是腐败重灾区,有的在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涉嫌收受贿赂。
去年11月-12月,组织开展了规范征地拆迁专项督查,对土地管理问题比较大的14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国企改制等领域廉政风险开展了专项排查,根据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源头预防工作。围绕规范征地拆迁,下发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对严控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规范土地征收出让、维护群众土地权益等作出明确规定。围绕规范工程建设,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准入制度,健全招投标办法,加强评标专家库管理,实施信用动态考核,完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制定串通投标和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研究出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提高全省工程项目进入建筑市场信用监管平台的覆盖率。围绕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下发关于规范省属企业改制、省属企业改革过程中领导人员行为规范、省属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省属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文件,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管理。
6.关于基层权力寻租机会较多、空间较大,“能人腐败”,一些干部用自己手中权力谋私,搞权钱交易等问题。
一是制定加强干部“德”的考核具体办法,吸取“能人腐败”教训,对“德”的考核原则、重点内容、方式方法、成果运用等作进一步细化,更好掌握干部“德”的情况,做到把“德”放在首位,再能干的人“德”不行坚决不用。二是针对江苏基层组织资源相对雄厚,基层权力寻租机会较多、问题较大的状况,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加快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公共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打造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形成切实有效的监管机制。省政务服务中心正抓紧搭建管理班子、配备工作人员,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建成统一规范的实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召开办案经验交流现场会,研究部署“系统查、查系统”办案工作,坚决遏制重点领域腐败蔓延势头。去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城市建设、土地出让、招投标、国企改制、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案件400余件,查处公安、农业、教育、卫生、税务、社保等系统案件1400件。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省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审批事项由889项减少为375项,全省各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万多项。去年11月30日,向社会公布省政府56个部门责任清单,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由8900多项减少到5625项。下发《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规范》,推动市县做好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工作。五是对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实际分工状况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制定相关制度文件,重点对市、县(市、区)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作出规定,切实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7.关于一些领导干部与老板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圈子,进行封闭式权钱交易的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与老板相互勾结牟取私利的案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审计、建设、国土、财政等机关和单位的联系沟通,增强办案合力。认真梳理官商勾结、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抓紧组织核查。去年11月至12月,全省新立案查处的2名厅级、8名处级、28名科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其中33人是因与老板勾结谋利被查处。二是跟踪了解部分地方和单位新提任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明确领导干部不得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资源转让等经济活动,认真查纠领导干部以个人名义为老板介绍、担保和承揽投资项目等问题。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筹备开通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大厅和省政府政务中心信用服务窗口,出台严重失信黑名单公示制度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建立联动惩戒机制。目前13个省辖市已全面建成建筑施工企业基础数据库和信用考评体系,将信用考评结果与招投标实施关联,2015年覆盖到所有县(市)。
8.关于腐败干部存在权色交易的问题。
一是加大领导干部生活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对有生活作风问题反映的,及时提醒教育、诫勉谈话;存在通奸、包养情妇等问题的,坚决查处;通过“权色交易”获取利益的,严查重处。去年全省共查处相关案件103件,同比增长10.8%。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在去年9月份召开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之后,省委八次全会上印发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13名省管干部悔过书,以案明纪,引导领导干部引以为鉴、吸取教训。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政务网站等载体作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大力营造健康向上舆论氛围,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党性观念、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加强自我约束,培养健康情趣。三是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生活待遇,严禁超标准配置生活设施、配备服务人员,推行异地任职领导干部公寓制,加强集中管理。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9.关于边整边犯、顶风违纪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开展省、市驻外机构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检查。省纪委牵头组织督查组,专项督查驻北京、上海、深圳、西北4个办事处,督促及时整改。制定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改革和加强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管理体制和权限,调整机构设置,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纪律检查,落实报告制度,规范资金管理,有效堵塞漏洞。研究制定省驻国(境)外经贸代表机构日常工作和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针对巡视组对个别市县驻南京办事处巡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责令迅速核实情况,已经处理到位。研究制定市、县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管理办法,拟撤销省直管试点县(市)外的所有县(市)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二是对领导干部因公出访、学习考察、参会、接待、调研、休假等涉及吃、住、行方面的制度规定进行梳理,汇编成册,制成“口袋书”提供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已发省各部门和各市。专门下发有关通知,认真落实中办、国办禁止到21个风景名胜区开会有关规定。三是严肃查处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对扬州市及溧阳市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接受宴请行为,及时查明情况、从严处理,并向社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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