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命名挂牌43个乡镇和19个单位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27.02.2017  16:11

2016年以来,海东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工作,经过市、县(区)共同努力,全市43个乡镇和19个市属单位被命名挂牌为市级创建先进单位。

  去年,随着海东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先进市工作全面开展,市、县(区)及各行业突出特色亮点,总结推广经验,精心组织开展了系列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主题文体活动,全面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8月份以来,全市集中开展了先进县(区)、乡镇、村、社区、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等的申报、验收和命名工作,对全市创建全省先进县(区)和市级先进乡镇工作进行了自查自验和考核验收,最终命名乐都区高庙镇等43个乡镇和市财政局等19个市属单位为海东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先进单位。
      同时,海东市以“八进”活动为重点,侧重于向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寺院、社区及工作薄弱环节倾斜,下达了具有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专项补助资金建设项目54个,充分发挥了创建专项补助资金拾遗补缺作用。认真落实基础创建“123落地工程”,去年全市“三基”建设资金1.4亿元,全面投向基层基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