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法院突出“五个新”谋划2017年工作
强化责任担当,在服务发展上有新思路。始终将法院工作融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研究、去开展。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力恐怖犯罪、宗教极端犯罪和各类多发性刑事犯罪,着力维护和谐、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认真审理好各类民商事、行政案件,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着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深化为民措施,在关注民生上有新作为。继续完善诉讼服务系统建设,认真落实好院领导排期“全日制”接访和信访问题转办答复等制度,继续深化巡回审判和诉调对接工作,积极落实好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创新法官参与社区治理新模式,持续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指导、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坚决根治“六难三案”现象,切实做到措施上便民、程序上利民、效果上安民,自觉将“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工作理念贯穿到司法实践全过程。
强化队伍建设,在遵规守矩上有新形象。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确保监督不缺位、制约不失位、制度能到位,对违法违纪行为保持“零容忍”。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法院文化建设教育、引导、激励功能,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强化创新驱动,在司法改革上有新成果。按照司法改革顶层设计目标,以信息化为支撑,统筹推进“数字化法庭”、“网络化监督”建设,不断推进诉调对接、繁简分流、简案快审、轻刑快判等机制改革;积极落实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举措,引导干警主动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汇聚团队合力,实现法院工作在新的体制下创新发展。
深化司法公开,在接受监督上有新姿态。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虚心接受代表、委员的批评、建议和监督。全面落实重大案件审理情况报告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义务监督员监督制度和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制度。继续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阳光机制。更加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