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统领法院工作

20.06.2018  01:14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深化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6月1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院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国主持,各党组成员、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陈明国同志带领大家集中学习了全国两会有关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宪法》修正案,政府工作报告,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省委书记、省长王建军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中心组学习安排了一天的时间,先是集中学习,然后由部分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分别从不同角度就学习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最后,陈明国同志作学习小结。陈明国同志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两会精神是当前全省各级法院及广大干警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陈明国院长就如何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要坚持“四个自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三是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贯彻好,落实好,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四是要全力以赴推进依法治国在青海的生动实践。五是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各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进一步深刻理解,结合岗位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努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