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中院判决乡政府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依法维护牧民合法权益

25.10.2017  17:25




        近日,海北中院审结了一起上诉人大周什则等六名牧户诉被告刚察县泉吉乡人民政府侵犯土地承包经营自主权上诉一案。

        这是一起因公共牧道引发的牧户与政府之间多年未得以解决的行政诉讼案件。为使案件得到更加合法、合情、合理的公正处理,彻底解决行政诉争。合议庭人员庭前专程前往涉案草原现场,实地了解草原状况和周边牧道情况,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对大周什则等牧户经营使用的草场中存在公共“牧道”的事实给予认定。但被上诉人刚察县泉吉乡人民政府认定牧道的宽度为60米一项,无其他证据印证。从涉案草原周边已存在的牧道情况来看,大周什则等牧户周边存在的多条牧道宽度均在10米左右。同时查明大周什则等使用草场面积为1961亩,而乡政府确定的牧道总面积折合达297亩,牧道必须是全开放式的,如果确定牧道宽度为60米,则上诉人大周什则一家近六分之一的草场将沦为公共牧场,势必影响其家庭正常的生产生活。

        因此,合议庭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周边存在的牧道情况分析,乡政府确定该牧户草场上存在的牧道宽度为60米,显然不合情、不合理,也不符合我州牧民生产实际。故法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撤销了刚察县泉吉乡人民政府泉政(2015)44号《关于下达年乃索麻村大周什则私自占有公共牧道处理决定的通知》,并判令刚察县泉吉乡人民政府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日前,乡政府对涉案草场公共牧道重新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报送海北中院,其中认定公共牧道宽度为10米。至此,因牧道引发的这起行政诉讼案件得以妥善解决,同时因涉案公共牧道引发的十二起民事诉讼案件也将得以解决。该案有效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规范行政行为,也保护了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