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德县藏医院二级民族医医院等级评审结果公示
14.11.2017 03:15
本文来源: 卫生厅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依据《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对甘德县藏医院现场评审,结果达到了二级乙等民族医医院标准。现对此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17年11月18日前,以信函形式向青海省中藏医药管理局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
2017年11月13日
本文来源: 卫生厅
14.11.2017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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